关于2021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民政部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9 10:01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的要求,现将赫山区民政局所承办的2020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和完成情况:

1.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达到省定标准。202011月,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0/月提高到580/月,城市低保人均月救助标准一档由390元提高至415元,二档由360元提高至375元;20211月,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140/年提高到4320/年,月救助标准一档由345元提高至360元,二档由245元提高至260元。1-10月,全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207.12万元、115751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277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488.11万元、64228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387元,已全部通过银行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位。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20213月,赫山区“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到70/月,并补发1-2月份提标部分。1-10月,赫山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79.802万元、125686人次,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2.428万元、73204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7.374万元、52482人次,已全部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号。

 

公示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区重点民生实事办和区统计局反映
  区重点民生实事办
  地址:赫山区赫山北路68
  邮编: 413002  联系电话:文修 3339597
  区统计局
  地址:赫山区青年路91
  邮编: 413002  联系电话:李慧 18692726516

 

赫山区民政局      

20211119日     

 

 

2021年省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公示表

考核项目

实事项目

省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备注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300/年,全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9元;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50/月,全年城市低保救助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4320/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277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580/月,月人均救助水平达387元,达到省定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月人均70

1-10月份两补资金已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号。1-10月,赫山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79.802万元、125686人次,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2.428万元、73204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7.374万元、524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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