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赫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队部在辖区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政府部门在本辖区的分局、大队或者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现场递交方式。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赫山区政府办公楼511室;
(二)邮寄方式。邮寄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或益阳市赫山区罗溪路309号,收件人:赫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联系电话:0737-4400806,邮政编码:413002。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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