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供销合作社2024年化肥淡季储备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5:38 信息来源:区供销合作社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为加强我区化肥市场调控,增加淡季储备量,稳定化肥价格,缓解春耕生产用肥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实施工作》(益供联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春耕化肥实际需要和淡季储备情况,现对化肥淡季储备主体进行公开遴选,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赫山区2024年化肥淡季储备。

  2.遴选内容:遴选2-3家,仓储条件较好、销售网点较广、经营能力较强、信誉度较高,储备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农资经营企业作为全市化肥淡季储备企业,每家承储企业最低需要完成500吨以上储备任务。

  3.储备要求:高浓度复合肥(总养分含量N+P2O5+K2O≥40%,高浓度复合肥养分配比适合赫山区主要农作物肥料配方)。

  4.补贴金额:全区储备7000吨,每吨补贴50元(市、县各补贴55%、45%);企业根据自身仓储能力与资金能力进行申报,自负盈亏。

  5.储备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化肥淡季储备企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遴选的经营范围);

  2.具备相适应的仓储条件(提供仓库地点与库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遴选活动不接收联合体参与遴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三、遴选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赫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证明等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4.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

  四、遴选程序

  1.遴选申请文件评选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2.评选地点:赫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评选人员由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结合资料和现场进行评审,区纪委驻交通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4.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hs.gov.cn/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组织单位:赫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 系 人:曾兵

  电 话:0737-4445812

  地 址:赫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注:请前来遴选的企业将遴选资料装订成书册上交以备查阅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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