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31 11:40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HSDR-2024-03002

 

 

 

 

 

 

 

益赫教202415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赫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24529


赫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的通知》(湘教通〔2024120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政策精神和部署要求为依据,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健全完善符合全区“防风险 提质量”战略实际的招生制度,办人民满意的新优质教育。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赫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区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长:张 

第一副组长:贺永宏

    长:金醒凡  罗湘武  雷朝晖      樊立春

曾超学  何界华    

      员:徐秋平  赵曲才  余文飞  黄云辉  陈新辉

陈学海  王为民  刘江龙  熊旭术  蔡建华

姚光华  张新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秋平、余文飞、陈新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下同)要成立专门招生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单校划片、摇号派位”招生模式,坚持“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全覆盖。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

严格按计划招生,按标准班额开班,严禁产生大班额。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原则

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低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总计划的95%

(四)坚持区级统管、分级负责原则

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学校招生工作,学校具体落实本校招生工作。

四、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小学)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20248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城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含市直民办学校,下同)和志溪河学校、黄泥湖学校以及农村非集镇学校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学生入学年龄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顺延至20241231日止年满6周岁。

(二)七年级(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