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2024年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06-24 16:31 信息来源:区巡察办 作者: 浏览量:623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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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反馈区住建局17个问题,具体表现形式38个(其中3个问题立行立改,反馈整改35个),巡察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35个已整改到位(包括3个立行立改)3个持续进行整改中。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此次巡察是对区住建局各项工作的一次“综合体检”,能够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区住建局将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认真整改。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紧抓实,确保实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成立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局长周政平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村镇事务建设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质安监站、人事股、财务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政务服务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整改工作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部署和督促落实,研究解决问题和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到岗,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严肃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二)端正工作态度,细化整改工作措施

  对照此次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区住建局于2023年11月17日制定《关于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清单,把整改工作责任压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责任到岗,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上下协同推进,定期督促调度。力戒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以层层报送材料,填写表格代替整改实际工作,确保整改效果不打折扣。坚持把定期调度,定期督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调度、督查,发现和解决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有效地促进了整改工作。

  三、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在落实黑臭水体的持续整治,燃气安全的监管等主责主业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联系实际不紧密

  具体表现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上轮巡察以来,党组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在2023年11月17日的党组会议上,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135”工作主线内容、上级有关住建工作的最新政策等学习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加强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135”工作及上级有关住建工作的最新政策的学习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3: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本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了中心组学习的规范管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的论述、意识形态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完善每个月学习计划。二是保存好中心组和班子个人的学习记录本。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4:对最新政策掌握了解不及时。2020年监管的衡龙新区文明路、工业南路项目,使用过时招投标政策导致被上级口头批评。

  整改情况:对目前工作中依据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并将上级有关住建工作的最新政策纳入今后中心组学习规定范畴。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表现5:“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2020和2022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初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干部目标考核。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四个纳入”的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年初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纪检工作计划、干部目标考核的固定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

  4.关于“底线工作落实还有短板”的问题

  具体表现7:黑臭水体整治有反弹。南干渠沿岸仍有黑色污水往渠道排放,底部仍有黑臭淤泥沉积,返黑返臭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将南干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措施纳入益阳大道东片区城市排涝项目,由区城投实施。工程措施分应急项目实施和中长期项目实施两部分,应急措施为区城投在2024年3月30日之前完成,中长期工程措施在2024年底完成。

  整改进度: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8:燃气安全责任扛得不牢。问题整改不彻底,龙岭燃气站储气罐体周围仍有枯树堆放,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作为牵头单位,协调联动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严密,乡镇存在违规导气现象。

  整改情况:及时对龙岭燃气站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并以点扩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处理燃气企业4家、非法经营燃气人员2名、燃气使用企业1家,切实扛牢燃气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整改进度:已完成。

  5.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具体表现9: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得不牢,保障性住房管理缺位,惠民政策变形走样。动态管理不到位,转租、转让现象较普遍。一方面,部分社区仍有很多困难群众对住房有刚性需求,有的社区已有十多年没有申请到一个指标;另一方面,早年申请的住户,很多经济条件明显改善,但住保中心动态清退不及时不彻底,造成转租转让行为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认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网格化管理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强了住户信息的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严格控制转租、转让的情况。三是对清退出的房源,建立完善轮候制度进行统筹分配。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具体表现10:未能充分发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协调作用,与实现“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的效果还有差距。一是提供“批前”服务还待优化。今年以来,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率两项指标有4个月排名全市靠后。

  整改情况:已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及园区明确专人负责帮办代办服务,签订帮代办协议书、建立专门台账、完善各项帮代办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并对审批进度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11:帮代办力度、审批时效有待加强。今年1-8月,出现1个多次退件,1个逾期。

  整改情况:区工改办加强了对工改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考核指标成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具体表现12:纪检监督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纪检部门长期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难以保障监督责任的落实。

  整改情况:已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1名工作人员充实纪检部门。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13:监督保障党组各项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短板。在参与财务内审、工程项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上坚持原则不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今年初,市纪委“四不两直”检查中,有部分干部因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受到组织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在财务、工程项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公务用车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二是将项目实施、审核等职能职责分开,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

  8.关于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具体表现14: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有偏差。有工程项目补充合同超预算多但无财评审计等政府采购手续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工程项目补充合同超预算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完善手续。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15: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23年惠民小区消防栓检修项目,未按规定约定项目保险期和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

  整改情况:严格合同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所有实施项目在合同中明确一年保险期和3%的质保金,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16:工程报账把关不严。存在部分发票既无经手人又无证明人签字、发票复印件报账、竣工验收书应有要素不全、不按合同约定付款、违规预付等诸多乱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财务管理落实报账程序;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在工程报账中加强对原始凭证以及相关附件的审核。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仍然存在,在规范项目建设、防控廉政、二级机构监管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

  8.关于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具体表现17:项目签证随意。未做到施工中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必须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二是压实责任,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18:资料管理混乱。未对项目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归档,档案资料不全现象较多,不能反映工程管理的全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严格项目管理的落实;二是及时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工程管理闭环。

  整改进度:已完成。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表现19:财务审批把关不严。存在用发票记账联报账、大额发票报销无附件、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餐饮发票抬头为个人、物资采购监管不力等不规范行为。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人员对报账票据、附件从严审核把关,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实现了物资采管分离,强化了监管。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0:固定资产管理不善。2020年12月,购置电梯及安装时,监控设备和空调未入固定资产管理,且购销安装合同均无采购日期、签名等要素。

  整改情况:购置电梯、监控设备和空调已补充登记固定资产,购销安装合同已由经手人员补齐了采购日期和签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1:有超标准报销工作用餐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知悉工作用餐报销手续各项要求;二是财务人员在报销流程中,严格把控报销标准,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加强审核,超额超标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立行立改。

  具体表现22:超范围列支工会费用。2021年9月,在工会账列支非工会会员的慰问费1000元和差旅费800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管理工会经费,非工会会员支出一律不得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具体表现23:工作用餐食用野味。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销餐费菜单中出现野味。

  整改情况:组织干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悉知工作用餐报销手续各项要求。财务人员在报销流程中,严格把控报销标准,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加强审核,超额超标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关于“二级机构管理乏力,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具体表现24:大额维修费用支出无附件,仅凭发票报销。

  整改情况:严格按财务及二级机构管理制度落实对住保中心的财务、项目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5:苗木绿化业务管理有漏洞。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履行不到位、数量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苗木绿化业务管理流程进行了整改,聘请律师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压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6:工作经费未实报实销而是现金发放。2021年有二级机构自制工作方案,以造表或领款单形式,现金发放工作经费4次,无发放依据。

  整改情况:严格按财务及二级机构管理制度落实对二级机构的管理。

  整改进度:已立行立改。

  12.关于“租车费报销不严谨”的问题

  具体表现28:用车报销未按照一事一议审批制度,而是造表发放租车费,部分无发票附件明细,用车的真实性无法保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二是补齐了用车发票附件明细等相关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29:报销标准不统一且过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标准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在突出党建核心引领地位,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上还要进一步加强

  1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表现30: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未按要求设置机关党委,四个支部仅通过人教股调度工作,没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党员发展、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评定等次等工作无党组研究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积极对接上级相关党委部门,进行成立机关党委的前期准备工作,相关申请已得到批复;二是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并按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3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近3年无党组成员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上党课记录,鲜少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分管领域党建与业务工作未实现“两手抓”,督促下属党支部履职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坚决扛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全面整改;二是制定完善了《区住建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责任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等,明确了党组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抓紧抓实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并纳入绩效考核;对“三重一大”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是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到二级机构支部上党课制度,落实分管领导列席二级机构组织生活会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

  14.关于“支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表现32:工作不扎实。2023年机关党支部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内容雷同;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互评记录、支部书记点评内容、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基本一致;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混替。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做好会议各项工作;三是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个别谈话,加强学风管理、提升党性认知,杜绝出现走形式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33:党员管理不到位。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2019年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违规评定为合格等次;积分管理流于形式,6名被处分党员无积分管理扣分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对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

  15.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具体表现34: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思想作风不端正,有“躺平”思想,影响整体干事创业积极性。

  整改情况:通过“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活动加强对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职工牢记住建工作职责使命、展现时代作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从理论武装汲取营养、涵养党性、提高能力,真正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35:个别二级机构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干部工作纪律检查,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督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并与年终考评和奖惩挂钩。

  整改进度:已立行立改。

  (四)上轮巡察整改未抓常抓长,且存在选择性整改、反弹回潮现象

  16.关于“疑难问题系统整改发力不够”的问题

  具体表现36:上轮巡察指出的二级机构“部门利益为重”“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成效不显著,比如公有住房租金使用管理办法仍然未出台,二级机构资金、项目自主权限仍然较大,廉政风险依然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目前已经拟定《赫山区公有房屋租金收支管理办法》,准备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今后对于收取的租金扣除每年需缴纳的税收金额之后,统一纳入非税账户管理,规避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已完成。

  17.关于“部分问题整改出现反弹回潮”的问题

  具体表现37:“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边改边犯,如2018年6月8日,研究巡察整改未到位的2个问题、2018年7月4日研究全局优秀党员名单均由分管局长汇报相关情况后党组书记直接定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具体表现38:“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举一反三不够,机关党支部2020年接收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大会的签名存在代签现象,会议记录有打印、资料有铅笔填写等。

  整改情况:在发展党员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程序执行。

  整改进展:已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强化政治学习,通过创新学习形式,载体等,提升全局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戒理论学习形式主义,通过扎扎实实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

  (二)落实党建责任、充分运用成果。

  党组成员明确分工,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分运用好本次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住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构建覆盖全面、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自省自查,切实改进作风,以务实的措施抓整改,以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局工作快速、健康、永续发展。

  经自查,本次巡察反馈需整改的17个问题38个具体表现形式中,有15个问题36个具体表现形式没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7-2939133;通信地址: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邮箱:8616357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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