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3-11 10:37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浏览量:377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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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常规+“机动式”专项巡察。2024年7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19个问题,39个问题具体表现形式,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制定对应整改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专题汇报,并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督促相关责任股室履行整改职责,推动各项整改情况落实落细,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方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二、整改进展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在项目谋划储备、统筹协调、粮食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欠缺。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3年存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以学省、市政策性文件代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学习的“第一议题”,巡察整改以来的党组会均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二是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反复强调工作要求,确保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政策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照本宣科多,紧密结合赫山、发改实际少,未就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中心组学习未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

  整改情况:对照区委宣传部文件制定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开展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研讨;12月25日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并对《区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明确中心组学习的关键环节、步骤、程序和要求。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学以致用不够、创新不足。主动开展出战略、出思路的调查研究较少,为区委政府提供有分量、有质量、务实管用的调研成果不多;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上,立足于落实上级“规定动作”,主动探索创新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其对调查研究的思想认识;二是安排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能源股、投资股、综合规划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形成了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部署工作当好参谋。如起草新能源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十五五”规划编制思路调研情况汇报等,2025年1月16日,区委召开新能源工作书记办公会研究新能源建设工作,周卫星书记听取了区发改局关于新能源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并对新能源工作作出了部署;1月21日,李丰区长听取了区发改局“十五五”规划课题报告。三是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制度。持续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针对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工作重点和对策建议。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项目部”作用发挥不充分。

  (4)统筹谋划不够、储备不足。包装项目缺少前瞻性、战略性,相关业务股室对国省政策分析研判不及时、不深入,重大战略机遇抓得不紧、优势潜力挖得不深。如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争取额度由9.7亿元下降至4.85亿元,立项争资排名在全市滑落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我局共争取专项债额度20.28亿元,共争取预算内和国债资金2.46亿元,在全市排名第二,仅次于沅江,立项争资全市排名预计前三;二是提前储备2025年拟申请资金的项目,其中“两重”“两新”项目59个,总投资47.89亿元、拟申请资金19.16亿元;储备专项债项目49个,总投资69.79亿元,资金需求42.33亿元,另外2024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通过待发行的项目20个,待发行金额12.73亿元;中央预算内项目99个,总投资24.14亿元,拟申请资金8.60亿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5)审核把关不严。前期工作不到位、资料审核不严谨,项目成熟度把控不够,部分项目通过申报后未能按上级要求开工建设。如2023年特别国债项目推进实施进度滞后,2个排水防涝项目因未按时开工多次受到省、市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特别国债项目已如期完工,且支付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了省市目标。二是特别重视前期工作,不断抓好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科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完善了“一件三证”。三是抓好项目建设,特别是对已经安排了国省资金的项目,督促项目如期开工并加快建设,时刻紧盯上级着重关注的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按期竣工率“四率”指标。

  整改进度:已完成。

  (6)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项目督导力度不够,只收集项目进度,不注重调度和解决问题,部分项目推进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项目的调度管理。每月线上对全区项目进行调度,确保实时掌握项目进展和动态,每季度组织现场调度,直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现场问题。已编制《赫山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经常务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两办名义行文后将从3月起每月定期调度。二是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对于有难度的重点项目,一个项目、一名牵头区级领导、一名支持区级领导、一个牵头责任部门、一个工作专班,对项目一抓到底。已编制《赫山区2025年区级领导联系开工、竣工项目清单》,一名处级领导、一个开工项目、一个竣工项目,文件已于经济工作会上下发,目前已由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全年工作计划和存在困难,将上报各位区级领导并及时协调解决。三是主动靠前服务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督导力度,积极收集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项目建设调度会,通过协调各部门资源,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3.粮食安全生产责任扛得不牢。

  (7)执法队伍不强。粮食执法队伍力量薄弱,4名执法队员中仅1人熟悉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执法人员,组织钟武、周志国、蒋健等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两次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培训;二是通过“老带新”开展具体的粮食执法行动,对孙某、大吉米业、鑫大米业、志勇米厂、三世米业在粮食经营过程中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整改进度:已完成。

  (8)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存在“走过场”式检查企业现象,执法内容较敷衍,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仅对台账和报送数据进行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粮食流通领域2024年“铁拳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制定了《赫山区地方储备粮巡查制度》,对4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7个库点,仓库67栋,油罐6个,从储备粮规模落实情况、轮换计划完成情况、收储和库存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库存数量、质量管理、收购、销售、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和基础管理方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三是为迎接省、市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组织辖区内政策性粮食企业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11个安全生产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针对市粮油库存检查发现的13个问题和省局抽查发现的2个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

  (9)平时监管不到位。2023年9月前未按要求对全区粮食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执法监督。对镉超标的原粮检测仅依据企业提供的台账,没有抽样检测。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法。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局《关于加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和跨区跨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收购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严肃查处粮食收购违法违规重点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辖区内新强米业、大宏米业等粮食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执法监督;二是对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发现的镉超标原粮,按照要求进行扦样封样,将样品送至益阳市粮油质量检测站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24-013、W24-058、W24-068、W24-076、W24-090),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整改进度:已完成。

  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力度不够。

  (10)“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存在部分事项“两头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而影响事项办理等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我局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所有立项审批事项全部放到局行政审批股,并将局行政审批股直接设在区数据局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股长及时指导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分管领导不定期到窗口检查,对具体业务进行了指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意识不强。对承担消化我区农民手中部分余粮的民营粮食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视不够,未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多次申请对接金融机构后也未及时跟进,企业融资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粮食加工资金需求,协助12家粮食加工取得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资格,其中1家主动申请退出,2家暂无资金需求,9家企业在指定的湖南银行、农业银行贷款5700万元。二是配合贷款银行、省基金办做好库存粮食监管。

  整改进度:已完成。

  5.意识形态工作“五个纳入”不全面。

  (12)2021—2024年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专干,重新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确保意识形态“五个纳入”全面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然存在。

  (13)公款列支酒水。2021年12月工作餐菜单中有酒类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审联签制度》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红头文件已发放至全局人员学习。二是分管财务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交流严守财务制度情况,并要求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严格把关,遵守财务制度。三是涉事经办人于2024年9月20日将涉酒金额16元缴入国库支付中心账户,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14)违规发放误餐补助、干部福利物资。2021年7月和2022年8月违规造表发放超标粮食出库误餐补助费共计22560元;机关工会2021年发放2100元/年/人福利外,另外以500元/人的标准为60人发放提货单,共计30000元。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已将违规发放的金额全部收回,通过纪委缴回至区非税局。对该类问题进行复盘自查,剖析原因,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杜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认真研读,避免出现误判导致违规。

  整改进度:已立行立改。

  (15)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清单、超标准等情况。如2022年7月公务接待支出2348元,附件仅有1张菜单。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了《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审联签制度》,并传达给各个股室学习,号召大家增加红线意识,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公务接待2348元中948元附有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公函、发票、菜单;另一笔1400元的接待为省级“2019-2021年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现场评价接待支出,附有评价清单。要求各股室加强公函接待意识,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16)随意涂改原始凭证。2021年1月支出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用餐共7笔4801元,其中有6张原始附件的用餐人数用涂改液涂掉,重新写上用餐人数以达到符合用餐标准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翻阅原始资料,找到经手人了解情况,涉事经手人积极承认错误,并做了书面的情况说明。二是通知各股室今后提供原始财务资料报账,不得涂改,涂改的财务资料不予报账。三是要求各股室学习财务制度,严格按标准用餐和接待,财务人员做好审核和沟通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17)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22年9月某干部在参加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普查工作中,市内交通费(60元/天)按市外交通费标准(80元/天)报销,多报销交通费23天共计460元。

  整改情况:一是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金额全部收回,通过纪委缴回至区非税局;二是对照巡察所指问题举一反三,将所有差旅费报销情况做一次全面自查,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令相关人员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认真研读,认真学习差旅费等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出现误判导致违规。

  整改进度:已立行立改。

  (18)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报账款打至干部个人账户情况较多,如2023年2月报销教育收费文件打印费4980元直接打款至个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经办人在办理支付审批时提供商户准确的银行账号,款项支付给商户的对公账号。特殊个人结账费用使用公务卡或提供个人付款记录或现金付讫证明。二是由财务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经手人取得打印社出具的现金收讫证明。三是强化财务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心,规范支付制度要求。

  整改进度:已完成。

  (19)部分大额支出无附件。2022年10月购买一批金额21200元的慰问物资,仅有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翻阅原始凭证,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发票上有包含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货物明细,经手人补齐了附件资料,并对疫情期间慰问值守点做了情况说明。二是要求各股室提供完整的证明附件材料,确保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支付事项和凭证附件资料的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

  8.厉行节约意识有待加强。

  (20)餐饮支出较随意。2022年加班及工作餐支出近20万元,其中部分存在支出无清单、化整为零、虚增用餐人数等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股室严格落实加班餐申报制度,实施先申报后用餐;二是细化加班餐用餐规定,杜绝虚增人数提高餐标等违规现象;三是要求各股室增强节约意识,按标准用餐,并按整改计划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已完成。

  (21)食堂浪费较严重。2022年食堂开支40余万元,工作日不论就餐人数,食堂开餐桌数固定,浪费较严重。如2022年7月15日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党建活动在外用中餐4桌,食堂仍开餐6桌。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整改。关于2022年7月15日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党建活动在外用中餐4桌,食堂仍开餐6桌的情况,对办公室、人事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责令其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特殊情况报备制度。干部加班就餐、临时外出办事不就餐、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外就餐,提前在机关微信群沟通,食堂再根据当天报餐人数机动式准备食材,以减少食物浪费;三是提升干职工节约意识。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置节粮爱粮标识标语,引导干职工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杜绝浪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在突出党建核心引领地位,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9.议事决策欠规范。

  (2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混记、留白、撕毁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彻底纠正存在问题。按照巡察整改建议,局办公室认真纠正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对2020年以来的局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要求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二是严明工作要求。明确党组会议记录内容、格式和标准,强化对表态、回避等行为记录。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规范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

  (23)重要事项未上会研究。2022年第一和第四季度、2023年全年未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研究、无部署。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要事项纳入班子议事议程,定期进行研究,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上述事项;巡察整改以来,党组共研究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次平时考核工作、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4)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未严格按“六个一”要求执行,个别月份无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区委组织部每月工作提示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签到考勤,确保支部党员应学尽学;二是11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了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制度等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5)党员管理不到位。党员积分加分和扣分项未入支委会讨论,2022、2023年受处分人员未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11月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章节,提高党员对支部工作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支部书记及时同受处分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受处分党员。三是加大党员干部作风督查力度,局纪检监察室联合办公室不定期对上班纪律、按时就餐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和干职工大会对易发多发问题时时提醒,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6)民主生活会欠规范。2022、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无会前谈心谈话记录,2022年度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个别班子成员2023、2024年的对照检查材料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与相关班子成员谈话,针对对照检查材料基本一致的情况作出严肃批评,并重申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要求,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自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确保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项程序和具体要求。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所有班子成员都对在上一次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说明。

  整改进度:已完成。

  (27)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21、2022年度的组织生活会无支委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无问题整改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在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部分章节,准确把握组织生活的程序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制定了《区发改局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并按要求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支部组织生活,确保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开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

  12.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够。

  (28)个别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缺乏担当进取精神,对“立项争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对想干事、能干事、干得好的人员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巡察整改以来,一名股室长从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了二级主任科员,两名股室长从专技九级转聘专技八级;对懒政、怠政的进行批评提醒,调整岗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支委会成员每人联系5至8名党员,充分了解党员干部心理状态,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青年干部党性教育,在主题党日中常态化进行党史学习和党纪学习,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培养奉献精神,增强进取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上轮巡察整改存在不到位、不坚决现象。

  13.巡察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上轮巡察指出“原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有偏差”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29)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9处资产中还有2处资产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张家塘粮站和笔架山粮站2处资产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分别在2024年4月和5月已整改维修到位,张家塘粮站投入维修资金19.77万元,对仓库屋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维修。笔架山粮站投入维修资金32.53万元,对仓库屋面、楼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维修。至2024年6月对国有资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9处资产全部进行了整改,消除了资产安全隐患。后期我局将加强国有资产安全隐患排查,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30)沧水铺粮站等5处资产仍存在“二房东转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年上涨了租金,八家湾粮站、泉交河镇粮站、三八桥桥头堡、泞湖粮站等4处资产租金2024年比2023年上涨了3000元。沧水铺粮站租金2024年比2023年上涨了3800元;二是依据赫山区财政局印发的《赫山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区财政局国资事务中心现已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租金评估,并以评估报告提供的价格作为租赁底价,进行公开网上竞价招租,由竞得者租赁管理。在国有资产租金达到了评估价格的同时也解决了“二房东转租”的问题。三是国资办将不断推进资产盘活,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增加区财政收入,在国有资产处置后,“二房东转租”问题彻底解决。

  整改进度:阶段性完成。

  (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存在工作不重视、学用结合不紧密、宣传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

  1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有温差有落差。

  (3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对企业群众利益关心关爱不够,面对企业群众遇到的问题,站在全局和企业群众的角度考虑不够,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少,部分干部游离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之外。

  整改情况:在立项审批过程中做到了耐心指导,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对于个别企业立项不会录入系统的实际问题,工作人员及时代为录入或指导录入,确保企业顺利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严格执行了“一次性告知”,推进微笑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高窗口业务办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32)责任未夯实。不同程度存在将营商环境工作看成软指标、软任务的现象。领导班子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科室及二级机构普遍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层层递减,工作抓细抓实、抓常抓长不够。2023年营商环境考评在全省排名与预期目标有差距;分管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到政务窗口指导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局党组成员组织分管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营商环境的论述与重要讲话和营商环境考评细则;二是在2024年省营商环境考评时,针对“信用监管”指标进行攻坚,排名进步较大,全区信用监管力度得到有力提升;三是分管负责人经常到窗口检查工作,并进行了业务指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

  15.惠企政策宣传指导不到位。

  (33)精准指导不够。因企施策思考不多、方法欠佳,企业不能全面真实了解和掌握助企纾困相关政策。对企业申报奖项指导不够,大多只告知企业相关文件要求,没有有效的业务指导。

  整改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2024年9月,由我局牵头开展了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编制了惠企政策手册,并组织四个专班进企业进行惠企政策宣传,精准指导企业申报资金支持,真正做到助企纾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对面从包装项目入手多方面进行了指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有差距。

  16.“吃拿卡要”现象仍有发生。

  (34)个别工作人员在行使权限时,履职尽责“讲价钱”,运用手中权力换取“小恩小惠”,侵害群众利益,整体软环境不佳。巡察走访100余家市场主体发现,对一些需到人到事的情况,企业群众是敢怒不敢言,有人无奈地表示,“和气生财是打不开电脑的”“执法就是来罚款的”“开口就是顶格处罚,不找人、不派烟怎么搞”“有人来检查肯定会派烟,免得找麻纱,一天赚几百块钱经得起几罚”。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下半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由派驻纪检组牵头,组织局纪检监察室对各股室及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三是扎实开展廉洁谈话。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对中层骨干及重点领域岗位人员进行廉洁谈话,了解近期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四是由局纪检监察室行文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不定期对单位上下班纪律、按时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七)依法治区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发力。

  17.“不叫不到”“无事不扰”未完全落实。

  (35)涉企检查未严格报备,失去监督约束。部分单位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前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无扰督查制度,年初做好赫山区发改局2024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并向区优办报备;二是联合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赫山区2024年粮食收购“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用好“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了随机检查震慑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八)要素保障洼地效应尚未形成,突破项目推进、企业用地用工、制度保障等瓶颈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18.“项目为王”理念树得不牢。

  (36)业务指导不力。对资料准备没有进行详细指导,资料来回补充多次,影响项目进度。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帮、代、办”制度。对企业备案,在系统申报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申报即受理、办结;政府投资项目,由分管局长带队到相关单位从包装项目入手多方面进行指导,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

  (37)部门间合力未形成。部门间对重点项目重视程度不平衡、有些前期工作互相衔接不畅、共同支持推进力度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推进艰难,耗时较长,如“五好两宜”等项目。

  整改情况:对重点项目的申报,我局分管领导组织重点办、投资股等业务人员到项目单位,面对面从项目可行性、资金来源、符合政策等方面主动进行了指导,目前已收集2025年省、市、区级重点项目145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

  (九)政务服务质效不优,群众获得感不强,便捷高效政务环境还未形成。

  19.并联审批质效不优。

  (38)事项告知率不高。并联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未及时告知项目单位及办事群众可同时进行申报和办理的事项,导致部分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

  整改情况:一是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告知项目单位及办事群众哪些事项可同时进行申报和办理,并在窗口提供相关清单进行一次性告知;二是对项目单位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引导,增加并联审批率和告知承诺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

  (39)相互配合不畅,审批时间长。部分企业因到政务窗口办理并联备案事项耗时长,宁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审批,政务窗口失去应有意义。

  整改情况:在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同时,了解该项目是否还需其他审批的流程,我们都告知了项目单位,并主动与其他部门对接、配合;在同其他部门对接的同时,主动帮项目单位同时申报其他事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巩固成效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虽然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持续深化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二)建立长效机制。把建章立制贯彻整改工作全过程,举一反三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长效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程跟踪、持续推进,适时对各整改任务开展督查检查。

  (三)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贯彻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2671896;通信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385号;邮政编码:413000;电子邮箱:yyhsqfgj@163.com。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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