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实施)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实施)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4年11月29日实施)第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培训;(三)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四)对投入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六)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七)依法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八)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九)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需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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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9月中旬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谢林港镇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 | 否 | |
2 | 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二条。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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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化品储存是否符合规范; 2. 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 3. 应急预案是否备案 |
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1次 | 谢林港镇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 | 否 | |
3 | 燃气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规定用户不得擅自改动、拆除燃气设施,需配合安全检查。 |
对镇区送气单位(天星液化气加气站)和用气商户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燃气保护方案检查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检查1、是否使用正规有编号液化气钢瓶,2、是否安装新式燃气阀与软管,3、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谢林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 镇应急办、执法队、市监所 | |
4 | 排查整治燃气问题管网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指导,并定期对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需配合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 - 第四十一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可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用户需及时整改。 |
对镇区送气单位(天星液化气加气站)和用气商户进行燃气问题管网检查 | 对镇区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道要落实好管控并限期整改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谢林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 镇应急办、执法队、市监所 | |
5 | 落实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燃气保护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规定用户不得擅自改动、拆除燃气设施,需配合安全检查。 |
对镇区送气单位(天星液化气加气站)和用气商户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燃气保护方案检查 | 商户、企业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保护方案检查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1次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后 | 谢林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 镇应急办、执法队、市监所 | |
6 | 排查涉气企业生态环保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 对镇区涉气企业进行检查 | 对镇辖区内企业燃烧材料、锅炉使用情况、排气设施进行检查 | 每季度一次以及重污染特护期内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季度一次以及重污染特护期内 | 谢林港镇生态办公室 | 上级环保执法部门、镇执法大队、市监所 | |
7 | 排查涉及排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水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察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
对镇区排污企业进行检查 | 对镇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进行检查 | 每季度一次以及重污染特护期内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季度一次以及重污染特护期内 | 谢林港镇生态办公室 | 上级环保执法部门、镇执法大队、市监所 | |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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