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0 12:24 信息来源:区交通局 作者: 浏览量:166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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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青年路232号

  二、行政执法权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和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负责组织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检查、执法。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和查处工作。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2.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公开、公平、公正;

  4.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二)行政许可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1.受理申请;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救济途径

  赫山区交通救济渠道主要有陈述申辩与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等,具体如下:

  (一)陈述申辩与听证:在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许可前,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还可依法申请公开听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意见和诉求。

  (二)行政诉讼:若对赫山区交通运输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在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后,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投诉举报: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也可拨打当地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或直接向当地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邮寄信件等方式举报,反映执法问题,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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