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益阳市烂泥湖涝区(赫山片)近期重点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7:08 信息来源:审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益阳市赫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15日,对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2018-2019年益阳市烂泥湖涝区(赫山片)近期重点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2017年11月25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对益阳市烂泥湖涝区(赫山片)近期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益发改农〔2017〕378号),同意赫山区水利局机电排灌站(以下简称“区排灌站”)实施益阳市烂泥湖涝区(赫山片)近期重点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12730700元,资金来源为部分争取中央资金98216000元,其他由省市县财政配套(该立项批复涉及的鹿角湖和奎星塔泵站不在此次审计范围之内)。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根据区水利局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0131616.17元

2.资金来源。截至审计日,水利局共拨入127790000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审计日,水利局已支付109004400.56元。应付未付11127215.61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先开工后补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经查,该项目2017年11月可研批复,2019年1月开工,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于2019年10月才完成。

2.初步设计文件与技施设计文件差异大。

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与技施图设计文件差异大,因在规划设计阶段前期调查论证不充分,现场勘察程序不到位,未结合工程地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导致项目实际实施发生多处重大变化。

3.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经抽查,2018年标段双庆泵站泵房两侧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实际为素混凝土挡土墙。

4.监理未按实签证

负责对烂泥湖涝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公司在对工程量签证时未严格履行监理义务,致使部分签证不实。

5.项目进度控制不严格

该项目2018年标段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为360个日历天,但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完工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

6.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

该项目2018年标段于2020年5月30日完工,至2022年9月19日才完成工程结算审核;2019年标段于2021年12月20日完工,至2022年9月5日才完成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不及时。

7.查出造价问题金额12031264.03元

经查,该项目合同金额为118187960.44元,施工单位提交结算金额137052709.45元,建设单位内部审核认定结算金额125655787元,内审审减11396922.45元。在此基础上,审计组查出造价问题金额12031264.03元。

8.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截止审计日,区水利局未对已完工交付的烂泥湖涝区工程进行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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