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逾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2025)
赫山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经对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货运业户、车辆数据全面清理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计201户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日以上且未投入有效运输车辆;计33户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日以上且已投入有效运输车辆;计295户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180日以内;计988户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未过期且未投入有效运输车辆;计257台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超过180日;计441台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未超过180日(详见附件)。为加强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完善道路运输经营退出机制。现公告如下:
1.对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日以上且未投入有效运输车辆的,公告后予以注销。
2.对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日以上且已投入有效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180日以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未过期且未投入有效运输车辆的,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3.对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超过180日的,公告后予以注销。注销后若需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二章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达标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开展实车核查,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填写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规定,需要进行达标车型核查,若该车型未在现行有效的达标车型目录,则无法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
4.对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未超过180日的,责令立即停止该车辆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
现对上述业户和车辆予以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期内,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业户和车辆的审批手续。若对此次清理注销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对于10年以上的老旧货车,所属经营者应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车辆技术状况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投入运营;整改后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主动申请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737-6100519、6106253。
办理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188号赫山政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