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益赫人社许决字【2025】7号
益阳众汇联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07月02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本单位已于2025年07月07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准予许可的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十八条、《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2号)第八条等规定的条件、标准。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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