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联〔2024〕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招聘、审核等程序,拟确定李炼军1名人员符合赫山区认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拟同意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 11月 11日至 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
序号
姓 名
性别
现就业单位和工作岗位
1
李炼军
男
保洁员
联系电话:0737-47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