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矿涌水治理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10:24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涌水治理不到位”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狠抓问题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一 、问题描述

  矿涌水治理不到位。赫山区泰天石煤矿矿涌水收集不完全,矿涌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酸性矿涌水污染周边农田。赫山区石笋石煤矿渗漏液收集后未进行处置,通过雨水沟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

  矿涌水及强酸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无沉积成坑的淋溶水产生。

  三、整改措施

  对泰天石煤矿矿涌水收集管道进行排查,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加强矿涌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矿涌水应收尽收,设施正常运行;2023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矿涌(渗)水风险管控实施方案》,明确石笋石煤矿渗漏液处置方式并开展治理,杜绝渗漏液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立行立改,确保设施正常。对泰天石煤矿矿涌水收集管道进行排查,更换了破损管道;对老旧破损设施设备进行了修缮和翻新,将破损拦水坝用水泥加固封堵截流,并将矿涌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站,确保收集设施、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目前,泰天石煤矿矿涌水处理站已委托第三方湖南乙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管理,经定期监测,显示处理后外排水已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二)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4月,赫山区编制了《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矿涌(渗)水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对石笋石煤矿渗漏液进行治理:一是在矿坑内新建雨污分流水沟263米,实现雨污分流,将矿涌水全部进行收集;二是在末端新建一座2000t/d矿涌渗水处理厂对收集的矿涌渗水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常运行。

  (三)理顺机制,强化日常管理。2025年,经赫山区政府常 务会议研究,明确区城投公司为矿涌水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业主,按要求完善招投标程序,确定矿涌水污水处理站运维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确保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五、现场核查情况

  验收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初步认定整改合格,基本达到整改目标。

  六、验收销号结论

  参加验收销号人员一致认为:该问题的整改达到了销号标准,拟同意申请销号。

  七、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举报电话:0737-4411656。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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