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5第6号)

发布时间:2025-12-11 14:32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湖南省赫山区志溪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2022)项目第四标段已竣工验收,夏武松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别为10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4430055),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