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响应国家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改善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现将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在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下,为改善区域水环境及农村生态环境,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建设单位”)2020年上报了《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旨在降低兰溪河水环境压力,提高兰溪河水环境容量,改善兰溪河水环境质量,推动地区人居环境提升。在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支持下,本项目入选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获得资金扶持,但由于支持资金量与初期申报金额差距较大,因此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委托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I期工程初步设计(2022版)》(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2022年5月12日初步设计通过专家审查,2022年6月24日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益赫建批〔2022〕10号文予以批复。
2022年8月26日建设单位委托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本项目招投标工作,2022年10月11日联合体湖南泽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中辉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中标,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
2023年3月建设单位分别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弘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版)》、《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3版)》(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19日通过专家评审。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实施方案通过审查。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4月25日根据2023版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以益赫发改环资〔2023〕2号文调整了项目备案内容。
设计单位于2023年2月完成施工设计,施工单位2024年3月完成施工,2024年4月28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025年12月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单位”)按照《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规程(试行)》(湘环发〔2023〕41号)的要求完成了工程的效果评估。
二、申报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工程在港湾村、金鸡山村、北岸新村建设50m3/d、70m3/d、80m3/d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各1座,配套主污水收集管网13414.1m;在港湾村、金鸡山村、北岸新村、新沙村、小河口村村域范围内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792套,黑、灰水收集池1564座;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为合格工程;
工程实际完成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因调整设计,导致工程停工,因此略晚于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中央资金下达1000万元,中央资金部分工程费用预算1000万元,工程结算工程建设费用933.74万元,未超支且无不合理开支,符合申报要求;地方资金以项目进行配套,成本情况本次不予评价。
综上所述,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基本满足实施方案申报的产出指标要求。
2、效益指标
项目实际生态效益为削减COD 89.7739 t/a、TN 11.7142 t/a、TP 1.8049 t/a;
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为项目得到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可一定程度带动区域环保产业的发展;项目的建设亦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可创造一定数量就业岗位。项目稳定运行可减轻污染物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改善下游水质,进而使下游农田、水域中的农作物、水产物产量和品质提升,产生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为工程建设将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公害病,对提高沿线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起到一定作用;
可持续影响体现在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良好,时时刻刻均在减轻污染物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只要保证项目稳定运行,可持续对区域产生正向影响,改善当地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项目质保期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运行质量提供保障,运行期制定了后续运行、管理制度,且建设单位承诺为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资金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项目实际建设效益情况符合实施方案申报的效益指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验收时对建设地点所在村的村民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统计,项目建设地点涉及5个自然村,每个村抽取20户村民调查满意度情况,结果均为满意,满意率为100%。
项目建设满意度符合实施方案申报的满意度指标要求。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农户率
项目建成后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农户率为75.84%,超过75%,符合实施方案申报的总体指标要求。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达标率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建设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达标率为100%,符合实施方案申报的总体指标要求。
三、效果评估结果
针对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本工程通过实施截流、生化处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遏制了污染物的持续释放与扩散。外排水水质有一定程度改善,实现了“控源截污、减量达标”的治理目标,项目实施有一定成效,工程实施效果评估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