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普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0-01-22 15:11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注意事项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 


专家提醒
  ◆广大市民出门要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不吃生食。
  ◆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避免接触或者宰杀野生动物或者禽类动物。
  ◆不要随地吐痰;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
  ◆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马上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对确诊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日前,国家医保局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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