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赫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3-05-02 10:46 信息来源:赫山环保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益阳市环保局赫山分局

一、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 编制目的

为防止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结合赫山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快速的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恰当的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确保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益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事件等级
  按照环境事件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环境事件分为一般环境事件(Ⅳ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四级。

1.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区县(市)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l、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四)适用范围

1、辖区内企业生产、运输、储存、处置过程中因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露、扩散所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2、辖区内易燃易爆化学品外泄造成爆炸而产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3、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而造成的大量废水非正常排放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4、辖区内因有毒有害工业废气直接排放而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5、危险废物在运输、填埋、焚烧过程中的人为流失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6、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具有管辖权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的环境监督控制,掌握污染源分布及有事故隐患单位的地理位置。

2、负责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所排放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有毒物质毒性处理、处置方法的培训。

3、按照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4、污染事件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调度物资、设备、指挥环保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定污染事件现场处理措施。
   5、组织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并协调与其他部门联系,根据上级指示开展进一步的应急工作。

6、采取必要措施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处理、处置、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及时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结果报告。

三、预防及措施
(一)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全面的污染源调查,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并对生产、储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污染源建立详实的污染源动态档案,做到全面仔细的环境监控。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所排放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毒性处理、处置方法的培训,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二)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的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级预警级别。根据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紧急报告市、区两级政府和市环保局批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1、通过环保热线“12369”、上级部门通知、监察过程中发现、其他部门通报、或者有群众举报得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接到报案人员必须做好书面记录,详细询问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尽可能掌握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和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接到环境事件发生的警报后,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汇报,应急工作小组通过得到的信息来判断环境事件的级别,按照程序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办公室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论和实地核实事件的等级、突发事件的污染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时征求专家顾问组的意见,立即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确定现场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范围的扩大。
  4、应急办公室经工作小组同意后,应在到达现场一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做出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报告,可采取电话和简报的形式进行初报。需要上级部门支援的,要进一步明确环境事件的发生的污染源种类,污染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
  5、辐射突发环境事件

在应急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通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组织辐射应急小组开展现场排查,按照辐射污染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工作。
  6、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服从指挥,严格执行程序,避免伤亡。
  7、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工作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建议上级指挥部队对受灾群众实施安全防护。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人员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必要时在事发的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8、调查取证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进入现场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制作现场笔录,并了解有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及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取证时,可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调查笔录、收集证据。按规定作出书面调查报告,经过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查后向上级汇报。

9、依法结案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当及时整理现场调查材料,根据证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文书送达当事人,处理完毕后将书面处理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10、归档

结案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将整个应急响应工作程序中形成的材料综合整理,按规定移送档案室存档。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的同时和在现场处理的过程中,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报告应采取适当方式,避免造成其他影响。

(1)事件初报:从发现事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可以通过电话直接报告,必要时派专人直接报告。速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

(2)污染事件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在事故初次报告的基础上上报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原因,经过及采取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确报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的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的详细情况。

2、信息发布
   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污染深度其事发地点的地理概况等情况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要求及时对外界发布,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加深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应急保障

(一) 资金保障

赫山区人民政府应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应急需要及时拨付资金专门用于环境应急工作。 

(二) 通信保障

加强“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小组与区委区政府、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和污染源单位的联络畅通。

(三) 技术保障

逐步建立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完善可能发生环境风险的防范技术资料,为指挥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技术支持。

(四)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环保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排放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毒性处理、处置方法的能力培训。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抢险、等现场组织工作。

(五)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抢救和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以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和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转院和继续治疗。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1、充分利用媒体和世界环境日的环保宣传及学校社区的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加大环保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对环境事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环境应急处置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利用举办污染源单位的企业法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班,加强企业防范环境事件的意识,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控制和减少因突发环境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要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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