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03-19 11:07 信息来源:区食药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件》、《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全区药品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全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协调、处置、善后等工作。对我区在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危及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紧急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指挥、妥善处置,重点针对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在药品各环节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

四、处置原则

     以保障全区人民的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遵循统一领导、统一宣传、属地管理、分工负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的原则。

五、应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我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组、稽查执法组。

    (一)领导小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员: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股、稽查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公室

       任:局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时,负责应急方案具体实施的协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四)药品监管组

       长:药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辖区内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问题药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五)稽查执法组

       长:稽查大队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辖区内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时,要积极配合各组,控制问题物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六、应急响应与处置

     出现药品安全事件时,在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1.当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时,单位应急机构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药品安全事件时,单位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当发生一般性药品安全事件时,单位应急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进行处置,并督导相关单位、股室队、人员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七、工作要求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各相关股室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通讯网络,接听电话传真,值班人员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按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宣布

     当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区域内的问题产品全部被控制,或问题产品被查清,宣布隐患消除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的机构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九、后期处置

     药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单位应急机构应向上级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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