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建建字〔2025〕15号 类别:A 类
关于降低村居民建房费用的89建议回复意见
蔡德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居民自建房费用的建议》已收悉,根局您的建议,我局组织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指定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质建站、局政务窗口共同研究办理您提出的建议。
根据《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限额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应当纳入基本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集体土地上建房居民应当在取得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提交施工图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意见并与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合同依法依规来进行建设,确保居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
为有效解决您提出的建房费用的问题,区自建房专班牵头组织质监站、政务窗口多次研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出台了《赫山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区住建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地勘、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取得等相关手续,并选聘了三方机构对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进行全程帮代办服务,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居民自建房审批难和费用贵等问题。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我局多提出宝贵意见,进一步促进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工作。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报:赫山区人民政府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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