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6-08-24 16:05 信息来源:赫山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益赫城局复〔2024〕19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

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梁少华、郭建波、李世亮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和文明使用的建议》(第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益阳有5家共享动车运营企业进驻,市城管部门在中心城区施划1926个共享电动车停车位,可停放共享电动车约1.2万辆,实际投放9500辆。赫山全区共享单车相关所有职能在市城管执法局,我局对共享单车负有协助管理的职能。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宣传引导等建议,我们与市城管部门具体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共享电动车安全出行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共享电动车绿色低碳出行的意义,普及安全骑行的相关知识,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骑行,促进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规范有序发展。同时要求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利用骑行小程序,宣传安全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要求,增强用户在骑行前和还车时信息提示,明示用户停车不规范将视情形在下次骑行时予以扣除管理费或调度费。

(二)强化共享电动车安全骑行和秩序管理。一是优化车辆投放布局,根据市民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位,对设置不合理的停放点进行清除;二是加大摆车和调度运输的考核力度,对共享电动车停放不规范或停车出现满溢的停放点,要求运营企业确保共享电动车规范停放;三是强化路面执法,交警部门加大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骑行人员的教育处罚力度,同时通过号牌管理、头盔佩戴情况、交通违法统计等考核,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企业交通安全管理。

(三)落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监管,提升运营企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城区共享电动车运营规范有序。一是强化调度人员管理,对城区共享电动车堆集点及时调度,确保热点和堆积点车辆摆放规范;二是加强摆车人员管理,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主要商业街区的停放点进行重点巡查,及时摆放车辆;三是加大对不规范停车骑行人的处罚力度,对骑行超过服务范围、随意还车、乱停乱放的骑行人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随意丢弃车辆的骑行人员纳入禁止骑行的黑名单。

下一我们将持续联合市城管执法局、交警三大队等部门持续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乱停现象的整治。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0日

赫山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