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0号 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6-08-26 15:15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益赫建提字20266                    类别:A

 

关于赫山区政协次会议第30

提案的

尊敬的吴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系统科学推进兰溪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溪河是资江的一级支流,流域水系密布于兰溪镇、赫山街道和龙光桥街道等地,是沟通资江与湘江的重要生态廊道。兰溪河流域有干渠26条、支流1条,总长度96.06公里,其中,兰溪镇有干渠14条,总长度58.93公里近年来,我局投入约5200万元,实施赫山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PPP项目(兰溪镇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为兰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下阶段工作

(一)关于您提到的统筹规划加快启动污水处理厂能力评估与扩容前期工作建议。我局于2025年12月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了立项批复。

(二)关于您提到的系统排查扎实推进污水管网提质改造与雨污分流工程建议。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争取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待项目申报成功后,我局将尽快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兰溪镇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关于您提到的创新机制将兰溪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1]210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的指导监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区财政部门应做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统筹保障。建议由兰溪镇人民政府向财政部门申请将兰溪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财政预算。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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