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建建字〔2026〕5号 类别:A 类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第68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曹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我镇中心镇区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统一部署,2023年8月份区城管局将“三微”建设项目工作移交给我局以来,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三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有力有效推进2023年-2024年中心城区“三微”项目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实施范围未包括沧水铺镇中心镇区。
关于您提到的将沧水铺镇中心镇区的城市三微工程等关键领域,纳入中心城区统一管理建议。经我局与市住建局对接,因财政支出压力大,从2024年开始已暂停区级层面三微工程。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住建局安排,积极做好后续三微项目建设工作,争取将沧水铺镇中心镇区纳入城市三微工程项目实施范围。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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