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法院:“不远千里执行,服务企业贴心”

发布时间:2020-06-16 15:12 信息来源:赫山区法院 作者:龚亦芳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受影响较大的首当其冲属中小型企业,益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就有一笔103万余元的货款迟迟未回笼。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曾志忠带队赴杭州,就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进行了妥善办理。


4月初,该院受理这起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迅速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和研讨,并与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及时进行了沟通与协调,考虑到涉省外企业的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就向被执行人杭州临安某电器工业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之后在传统查询中,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5月份,该院执行局依法做出了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执行裁定书,但没有查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接着,法官通过数字法院系统进行类案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所涉案件,各地法院已经出判决文书的有33件,已发开庭公告的案件有40多件。当该案申请执行人从执行法官处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对其执行请求是越来越不抱信心了,可执行法官并没有灰心。虽然考虑到疫情期许多中小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执行条件越发不好,但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出发,仍决定在报告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批同意后,该院副院长曾志忠带队,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杭州市临安区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公司的相关情况。

6月1日,该院执行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杭州临安某电器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对执行法官说:“现在公司厂房仍在生产经营,不过是租赁给了其他的公司,且部分租金是用于抵债。我公司还在银行有贷款未偿还,加上现在经营不善,对于在执行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货款是有困难。”申请执行方对此也表示理解。鉴于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和现实情况,执行法官转变思路,既然一次性执行到位不现实,不如双方各退一步,采取折中的办法解决双方的诉求。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迟延履行金和利息,只要求偿还本金;被执行人则同意先行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按约定的时间如期给付。至此,该起涉省外执行案件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6月9日,为表示对赫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感谢,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特意向该院送来了“不远千里执行,服务企业贴心”的锦旗。红彤彤的锦旗既是对执行法官办案的认可,更是一种无形的鞭策,激励干警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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