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链接地址 业务事项 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线索,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相关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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