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环境保护 链接地址 业务事项 环境质量、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违法信息。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配合财政部门公开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779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pdf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相关业务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