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社会救助--临时救助 业务事项 临时救助:对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对象名单等 ,进行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 ,设区的市级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 ,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 、公共服务 、公益事业 、土地征收 、房屋征收 、治安管理 、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 ,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土地征收 、房屋征收 、筹资筹劳 、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 ,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出 ,经审核 、公示后,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救助金额较小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 ,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赫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龙光桥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