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知识产权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5/2023-1805651 文号:益赫政发〔2023〕6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23-00004 签署日期:2023-08-10 发文日期:2023-08-10 信息时效期:2028-08-09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赫山区 浏览量:

HSDR202300004

 

 

 

 

 

 

 

 

益赫政发20236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赫山区知识产权扶持奖励办法》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赫山区知识产权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23810


赫山区知识产权扶持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和个人技术创新,推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益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行202216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扶持和奖励对象为辖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扶持和奖励范围包括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地理标志商标获批扶持、地理标志产品获批扶持、马德里商标获批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湖南专利奖等。

  实施扶持和奖励,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知识产权扶持和奖励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划拨和监管;区市局负责收集、审核知识产权扶持和奖励经费的申报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扶持和奖励资金。

  对当年国内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按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补助。

  单位或个人申请的专利,当年通过专利合作协定(PCT)途径新获发明专利授权的,按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件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万元。

  单位或个人申请的专利当年获得中国专利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获得湖南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并在赫山区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贷款期限内一次性给予补贴。具体补标准为融资额度的0.5%,同一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当年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当年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十  对新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助5万元对当年获评省级地理标志示范企业,每奖励2万元。

第十  对新获批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每件助2万元新获批马德里商标的每件助0.5万元。

第十  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支持区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获得裁决支持并结案的一方,每件裁决案补助1万元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后的胜诉方,每件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当年给予维权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第十  申请扶持和奖励的单位、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助或奖励的款项,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  上述补助或奖项中,区人民政府或其他区直单位已经补助或奖励的,不重复补助或计奖。

第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