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3-888972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3〕38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3-01020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3-06-24 信息时效期:2013-12-31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

《赫山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赫山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13年5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各乡镇(街道)为创建主体,以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严惩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任务,实现我区基本无传销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两个基层网格。建立由公安民警、工商执法人员、专兼职治安联防队伍组成的打击传销执法网络,实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治安联防队伍巡逻进社区。建立由社区居委人员、楼(栋)长、党员、老干部、志愿者组成的打击传销监督网络。

(二)大力开展“五个一”工作。即:为每名社区监督人员发放一张举报传销联系卡,为社区每户居民发放一份宣传单,在每栋居民楼张贴一张打击传销公告,与每个社区签订一份责任状,社区与出租房主签订一份拒绝传销活动协议书。

(三)建立和完善“五项创建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及时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员、临时暂住人员和社区内出租房、宾馆、饭店、废弃的厂房和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员的活动情况、工作情况、群众反映、重点线索等动态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建立查询档案和“集线索收集、住房查阅、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定期沟通信息。二是完善打击传销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联动联管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联管机制。通过公安部门户口检查,工商部门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认真落实定期排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形成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其头目,要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机制。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居(村)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居民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要利用宣讲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五是建立检查考评机制。由区政府牵头,工商、公安、综治、民政等部门参加,组成打传工作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打击传销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制定创建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创建标准,明确工作措施。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3年6月至11月底)。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按照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的要求,明确创建标准、时限和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三)申报评定和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2月上旬)。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验收书面申请,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恩念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陈泽伟、赫山工商局分局局长李备战、朝阳工商分局局长李平华任副组长,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由赫山工商分局副局长秦松庭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科学安排、层层明确责任,全面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实行定期例会、定期督查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处、部门协调、区域协调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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