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3-888987 文号:益赫政发〔2013〕15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3-00012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3-05-29 信息时效期:2018-05-28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赫政发〔2013〕15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覆盖面,在巩固2012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一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从2013年度开始,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行提标扩面,将目标人群从农业人口,扩大到城镇人口在内的全部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人员,实现城乡人口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实施免费孕前检查项目,涉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深得群众的拥护与支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扩大项目覆盖面,满足群众需求,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二、目标任务

到2013年底,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同时组织做好检查对象的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工作,确保随访率达80%以上。通过全面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让更多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目标人群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居民: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户口在本地,符合生育条件,准备怀孕的城镇居民。

四、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各项检查服务,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合开展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五、经费结算

每对计划怀孕夫妇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国家结算标准为240元,除国家、省、市承担的经费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我区新增加的目标人群按每对夫妇240元标准由区财政负担检查经费。同时,由区财政每年解决3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项目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单位职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一项造福社会的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实现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1.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明确专门机构、增派人员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策划、协调及检查、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报表上报工作。

2.区卫生局:负责孕期医学保健服务、新生儿疾病的筛查和产后访视,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出生缺陷发病情况,宣传倡导预防出生缺陷方面知识,指导科学育儿,积极引进优生、优育新技术,对出生缺陷儿童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

3.区财政局: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本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4.区民政局:负责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新婚夫妇在孕前参加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并将新婚夫妇信息提供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5.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全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检测和统计归纳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加技术人员力量,加强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开展妊娠结局随访。

6.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本辖区适应人群参加检查,随访确定早孕并记录,建议检查对象定期接受孕期保健,记录妊娠结局。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四)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区计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提高健康教育、病史询问、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的准确性,临床检验要认真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五)着力强化监督管理。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管,不断强化项目工作监管,及时对组织实施、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确保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严格遵循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各项检查服务,如实填写家庭档案、据实结算服务经费等,不得弄虚作假,要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监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9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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