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2-889003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2〕25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2-01011 签署日期:2012-04-23 发文日期:2012-04-23 信息时效期:2017-04-22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赫政办发〔2012〕25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

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岳家桥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赫山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赫山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

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移发〔2011〕15号)和《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组织迁入我省三峡移民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兑现实施工作的通知》(湘移发〔2012〕5号)等文件精神,参照重庆市忠县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使用原则

(一)坚持农村三峡移民生产安置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

(二)坚持农村三峡移民生产安置人口不增不减的原则;

(三)坚持项目扶持,不得以现金方式直补到人的原则;

(四)坚持测算标准统一的原则。

二、测算标准

(一)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的测算标准为:参照重庆市人均补偿测算标准和核定的生产安置人口测算,我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为每人8916元。

(二)三峡移民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的测算标准为:按国家公布的2008年价格指数2.1449计算,我区三峡移民生产安置费补差为每人1694.47元。

三、测算对象及使用范围

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的测算对象为三峡库区已办理农村生产安置销号的移民个人,其使用范围为迁入我区的原迁三峡移民。

四、使用方向

按照统筹用于农村三峡移民生产安置的总体要求,上述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解决农村三峡移民安置后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二是帮扶农村三峡移民发展产业和增收;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三峡移民生产安置条件及基础设施配套。

五、拨付渠道及实施主体

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项目以安置三峡移民的乡镇为主体,组织所属村实施。

六、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由安置村组以户为单位向辖区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项目和实施方案,报所属镇人民政府审查汇总后,报区移民开发局审核,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移民安置村民委员会与移民签订《项目扶持协议》,由移民按批准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启动后,各有关乡镇将扶持资金兑现到所属移民安置村,完成后由相关镇负责组织移民安置村适时验收并填写《项目验收表》。

七、申报资料

以户或联户为单位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生产安置时的《销号合同(协议)》、原销号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银行账号、《申报项目审批表》等;若原销号户主已故的,另需提供原销号户主死亡的有效证明,以及家庭销号成员重新确定户主的依据;若原销号户与户主夫妻离婚、户口分离的,可在提供法定证件后分户申报。

八、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4月20―30日),由区移民开发局召开相关会议,学习传达政策文件精神。

(二)项目申请(2012年5月1―31日),由移民户和安置地村组分别提出项目扶持申请,各所属镇指导村组编制项目方案。

(三)项目公示(2012年6月1―7日),由移民所在村委初审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审批(2012年6月8―30日),由移民所在村汇总上报,以镇为单位分村、分组审查扶持项目和扶助资金,将项目扶持方案报区移民开发局。区移民开发局审核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后,将审核结果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市移民部门备案后批复到相关镇。

(五)项目实施(2012年7月1―31日),安置村组按照批准的项目进行实施,注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关镇以审批的项目和资金为依据,与移民户(项目对象)签订项目扶持扶助协议,并及时兑付项目扶持资金,将扶持资金存入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信用社)开设的账户。

(六)项目验收(2012年8月1―20日),由相关镇组织村组干部和部分移民代表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七)总结完善(2012年8月21日― 10月1日),相关镇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实施的项目查漏补缺,并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送区移民开发局存档备查。

九、工作要求

(一)组建班子,加强领导。成立赫山区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移民开发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赫山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移民开发局、农业银行赫山支行、区农村信用联社和相关镇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移民开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移民开发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维稳工作。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片负责、机关干部包村包组的办法,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项目扶持资金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细化措施,严明纪律。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相关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讲究工作方法,狠抓落实。要强化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工作人员作风粗暴,严禁镇、村组收取任何费用或变向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关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项目扶持资金实施情况的进度督查与通报,区监察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和拨付,赫山公安分局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疏导与处置,区信访局负责稳定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区移民开发局负责资金使用的指导和政策解释。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主题词:移民  资金  使用  管理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共印25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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