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乡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2-889006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2〕40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2-01023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2-06-17 信息时效期:2017-06-16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赫政办发〔2012〕40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乡镇存量房交易纳税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赫山区乡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赫山区乡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税〔2011〕58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原理,量化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测算影响因素纠正系数,建立房地产批量估价数学模型,开发评估软件,并全面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实时动态维护更新的存量房基础数据库,同时建立相应的纳税争议处理机制。将应用评估信息系统得出的评估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纳税人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结果作为计税依据,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引进并升级改造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软件,科学客观评估各类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乡镇存量房交易评估纳税。

(二)建立乡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税源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房地产行业各项税收征管水平。

(三)逐步完善存量房评估技术,积累工作经验,储备专业人员。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乡镇所有进入交易环节的土地和房产。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2012年5月31日前)。成立区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推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财税工作的副主任和区财政局局长、区地税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地税局、赫山国土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赫山物价分局、区规划办、区房管处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地税局。办公室下设三个日常办事机构:一是项目实施组。由区地税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二是专家评审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聘请专家学者、资深房地产从业人员、物价监审专业人员等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技术指导和辅助争议裁定;三是综合协调组。由区税控联管办负责人任组长,税控联管办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部门协调、考核监督。

(二)选调技术力量(2012年6月5日前)。一方面要选调信息技术骨干。明确1-2名信息化工作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大厅信息人员1名),负责实施评税软件的本土化与日常应用、拟订信息化运行流程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另一方面要选定专业评估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在益阳市范围内选定具有从业资质、技术实力和实践经验的房产、地产评估公司,负责拟订评税指标体系及相关技术标准,搭建完整的评税模型。

(三)相关数据采集(2012年6月15日前)。委托评估机构调查乡镇存量房的分布、数量,收集存量房的测绘图,按照地域相连、价值相近的原则和“乡镇―村―组”的路径,将全区各乡镇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片区,在片区的基础上再划分为若干个小区,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比较,选择最适合本地的批量估价模型;根据存量房评税的业务需求,设计项目全面、口径统一的表格,分组详细调查,完成对房地产基础数据和房地产市场数据的采集,并建立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可比实例库、标准房基准价值库,满足片区批量估价的需求;对不需要修正的必选项以外的其他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根据权威机构发布的资料,或者通过专家和评估机构利用市场数据,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的测定结果,与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对比验证后确定修正参数值。

(四)数据审核、录入(2012年6月20日前)。坚持真实性、标准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审核每项数据资料是否按统一的数据口径和标准收集,数据分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采集要求采集齐全或填报清楚,有无遗漏,进行一次集中评审。对审核通过的数据,聘请评估机构人员开展采集数据录入工作。

(五)评估软件试运行(2012年6月25日前)。通过试运行,对实际运用评估软件进行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即时处理。调整项目和系数的合理性,根据市里制定争议处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完善争议解决机制的流程;制定《赫山区乡镇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原则化解征纳矛盾。

(六)建立评税结果争议处理机制(2012年6月30日前)。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的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根据市里制定的评税结果争议处理办法,裁定纳税人有异议的房地产评估结果。

(七)评估软件正式上线(2012年7月1日)。按照省地税局部署,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评估软件实施评估工作,实现存量房交易价格的合理核定,遏制存量房交易纳税人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现象。

(八)后期维护和数据更新。为保证房地产数据库的及时更新,使基础数据、评估结果切合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不发生滞后现象,不引发争议,不造成税收流失,区地税信息中心要经常性的对纳税评估软件更新、升级。评估公司要及时提供更新数据库的资料、调整修正参数值,满足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五、保障措施

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范围广、关联部门多、专业技术性强、推行的难度大,必须有行之有效的机制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推行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营造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依法纳税者的正当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探索和建立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形成的执法风险,充分发掘税收征管的潜力和效力,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广泛共识,为推行此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推广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地税部门负责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房地产评估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辅导等,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撰写专题报告,提出建议和措施;税控联管办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不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地籍测绘图及本地区的最新基准地价体系成果资料、现有土地价格指数方面的资料和实际土地交易案例,指导制定土地市场比较法技术模型,颁布土地价格指数;住建部门负责提供现有工程造价资料,指导和帮助编制本地房产分类及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表,负责提供现有间接费用资料,指导编制本地分类房产建安造价间接费用比率表;房管部门负责提供房产登记信息、房屋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成果(电子地图的应用),本地区房地产分布的情况、特点与价值规律方面的资料,新建房和二手房房屋交易案例信息和市场挂牌交易数据,帮助建立可比实例数据库与标准房价格数据库,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价格指数方面的资料;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各规划小区容积率的资料和查询服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信息;物价部门负责提供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政策指导,参与相关争议问题的处置;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房地产地址信息。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效能。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推广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建立统一协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执行高效。一是要实行专业管理。各个工作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协调能够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执行团队,切实做到人人发挥专业特长,事事体现专业水准。二是要实行目标管理。各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拟订工作计划,逐月列出工作日程,定期总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推进一步不落,任务落实一丝不苟。三是要实行责任管理。各小组要按照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机制,确保整项工作运转有序、执行有力。

 

 

 

 

 

 

 

 

 

 

 

 

 

 

 

 

主题词:税务  房地产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共印25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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