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决定

索 引 号:694041623/2012-889013 文号:益赫政发〔2012〕2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2-00003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2-03-01 信息时效期:2014-11-05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赫政发〔2012〕2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赫山粮食生产先进地位,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做优做强水稻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点为指导,以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为突破口,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以开展水稻集中育秧、整建制推进水稻高产创建、实施湘米工程、开展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为抓手,强化社会化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普及率;以增加投入为支撑,调动农民种粮食积极性,提高种粮综合效益;按照“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创新机制、提高收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区粮食生产总的目标是:扩面增产。全区完成水稻播种面积108.13万亩,其中早稻51.56万亩,晚稻55.28万亩,一季稻1.29万亩。早稻单产470公斤,晚稻530公斤,一季稻550公斤,水稻总产54.2万吨。扩面,就是要杜绝耕地抛荒。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龙岭工业园要采取各种激励措施,确保种植面积,做到耕地不抛荒。增产,就是通过技术集成,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提高良种的单产潜力,争创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调整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农业的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农村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区农机局、区粮食局、区经管局、区农开办、区气象局、区农调队、赫山工商分局、赫山质监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点地点设农业局。各乡镇、有关街道、龙岭工业园管委会的乡镇长、主任为粮食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驻村干部为驻点村粮食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村主任为所在村粮食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将粮食生产纳入全区“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区农村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单位,对全区扩大双季稻面积、杜绝耕地抛荒、控制水稻直播等情况进行督查。年终,根据督查情况实行奖罚兑现。对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辖区内连片抛荒5亩以上、或零星抛荒面积累计50亩以上的,严格按照益阳市监察局和益阳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领导责任的具体意见》,对乡镇、有关街道、龙岭工业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实行问责;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奖。

(二)落实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龙岭工业园务必由分管农业的负责人牵头,包片的农技人员在技术上把关,会同驻村干部和村主任,对各村的粮食种植面积、抛荒田面积、直播面积进行核查统计,按照“谁耕种谁受惠,不耕种不受惠”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种粮补贴。对不种粮食的水田,一律不得发放任何种粮补贴。对不维持耕地的农业用途而导致耕地抛荒的,由发包方向承包经营者每亩收取相当于本地农作物年平均产值20%的代耕费。对连续两年抛荒的稻田,依法收回其承包权,调剂给种粮积极性高的农户。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凡是“宜双”区种植一季稻的、晚稻采用直播的、种植未经审定的或者虽已审定但审定适宜种植区域不属于我区的品种的,一律不纳入农业保险投保、赔付范围。

(三)推广三项技术,努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全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技术。水稻集中育秧是控制水稻直播的重要举措,是恢复和扩大双季稻面积的重要途径,是推广普及育秧新技术的重要平台,是提高水稻单产的重要措施。2012年,全区计划发展水稻集中育秧13万亩,以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育秧专业户为“龙头”,以控制水稻直播、“退单还双”和提高水稻单产为目标,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带动、补贴促动”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水稻集中育秧示范,进一步控制水稻直播,扩大机械插秧面积,促进双季稻生产发展。

2.全面推广合理密植技术。大量试验和长期生产实践表明,合理密植是增加有效穗、夺取水稻高产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技术措施。2012年,将在全区开展水稻“增密”行动,全面推广“三增两提”技术,力争水稻抛插密度和基本苗平均提高15%以上,以此解决因密度偏稀、基本苗不足制约水稻高产这个突出问题。

3.着力推广安全齐穗技术。安全齐穗是确保晚稻丰收的基本保障。推广安全齐穗技术,是夺取晚稻高产稳产的关键。2012年,将突出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落实。一是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早晚稻品种搭配以中配中为主,少量搭配中配迟;二是规范早晚稻播插期。我区的晚稻安全齐穗期为9月10日,各乡镇、有关街道、龙岭工业园要统筹安排全年品种搭配,确保晚稻安全齐穗,将生产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三是搞好生育进程调控。严格控制软盘抛秧秧龄,注意搞好秧苗化学调控。根据早稻预计成熟期,合理安排晚稻品种及其播种时间。

(四)实行技术包干,确保农技服务到位

区农业局要制定规范的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推广绿色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全区稻米生产质量。采取班子成员包片、股站室干部包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的办法,落实技术指导与服务责任。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龙岭工业园必须按1万亩水田配备一名农技干部的要求,配备一支懂技术、熟业务、负责任的农技干部队伍,落实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包片责任。把包干责任范围内的粮食播种面积、双季稻改一季稻、稻田抛荒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责任范围内《农技指导》入户率未达到95%的或水稻病虫害损失率在5%以上的,其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对因不作为或技术指导失误、技术服务不到位造成水稻播种面积不能落实、水稻病虫害大暴发导致减产的,依法依规追究包干责任人的责任。

(五)狠抓办点示范,整县整建制推进水稻高产创建

2012年,为整建制推进水稻高产创建,在全区12个乡镇和会龙山街道共建30个早、晚稻高产示范区,其中区级18个、乡级12个。在示范片严格实行“一推五强化”,即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强化标准化栽培、强化集中育秧、强化测土配方施肥、强化专业化病虫防治、强化机械化作业。通过示范片建设,辐射带动大面积高产稳产,打造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粮食高产创建区。

(六)切实加大投入,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经费保障

区财政安排200万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和集中育秧,引进、示范、推广水稻新品种,开展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奖励发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和集中育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先进工作者和种粮大户。

 

附件:赫山区2012年度水稻生产任务分配表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赫山区2012年度水稻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单    位

水田面积

早稻面积

晚稻面积

一季稻面积

合计

牌 口 乡

35769

33900

35769

0

69669

欧江岔镇

50403

47890

50403

0

98293

泉交河镇

53199

50199

53199

0

103398

笔架山镇

46927

44500

46927

0

91427

兰 溪 镇

83770

79280

83770

0

163050

八字哨镇

27918

26500

27918

0

54418

龙光桥镇

47556.3

42600

43153.3

2200

87953.3

新市渡镇

19392

15700

16792

2600

35092

泥江口镇

41234

31500

37734

3500

72734

沧水铺镇

37810

34500

36610

1200

72310

衡龙桥镇

61246

55000

60046

1200

116246

岳家桥镇

43077

37000

41877

1200

80077

赫山街道

1601

1050

1192

400

2642

会龙山街道

11806

10430

11141

654

22225

龙岭工业园

5836

5072

5820

0

10892

区农科所

80

80

80

0

160

市农科所

400

400

400

0

800

总    计

568024.3

515601

552831.3

12954

1081386.3

 

 

 

 

 

 

 

 

 

 

 

 

 

 

 

 

 

 

 

主题词:农业  粮食  生产  决定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共印160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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