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保护公路沿线行道树木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2-889030 文号:益赫政通〔2012〕2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2-00002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2-02-10 信息时效期:2017-02-09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保护公路沿线行道树木的通告

益赫政通〔2012〕2号

公路沿线行道树木是公路的附属设施。对保护公路、美化环境,确保行车、行路舒适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区境内人为故意损坏、破坏公路行道树木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损坏、破坏公路行道树木的当事人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对损坏、破坏公路行道树木的当事人,区人民政府将责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公路沿线各住户自觉保护公路行道树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损毁公路行道树木的行为。举报电话:4400928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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