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1-889053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1〕40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1-01009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1-09-22 信息时效期:2016-09-21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森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既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又有利于林农收入的增长。为落实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保障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合法使用和林权所有者、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偿对象,确保补偿标准到位

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对象为经营管理自留山、责任山生态公益林的农户或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生态公益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的国有、集体单位。2009年均按管护补助支出每亩3.5元补偿到位;2010年按管护补助支出每亩7元补偿到位(国有生态公益林按每亩3.5元补偿),2011年及今后年度的补偿继续按上级政策兑现,不再另行文通知。

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政策到位

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是落实补偿制度的前提和基本原则。由于存在农村林地相对稳定与人口变化的矛盾,如果补偿兑现工作处理不当,有可能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必须坚持以林改为基础,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慎重处理权属问题,把矛盾减少到最低程度,防止出现新的社会矛盾、破坏森林资源,确保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力求实事求是,确保措施到位

不同区域、不同行政村之间的工作基础、群众观念等千差万别。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在落实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全区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为基础,明确四至界线,明确管护对象和责任,切忌搞一刀切,已经国家认定区划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整,实施补偿的地块不得随意变动,更不得张冠李戴。

四、严格补偿手续,确保程序到位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务必做到程序到位、内容清晰、职责明确、群众认可。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如核实补偿面积时必须履行核实权属面积、造出分户清册、张榜公示确认、逐级审核上报等程序。对公示这一环节,各有关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必须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合格面积、补偿标准与金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认可,减少矛盾纠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兑现,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兑付到农户手中。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区直有关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要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区林业局和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兑现工作的指导,形成区、乡、村分级管理、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督促相关行政村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做好分户清册编制和公示工作,并将分户清册和公示情况上报区林业局和区财政局,作为补偿资金兑现的依据;区财政局要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分户清册及时将补偿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财政所,实行“一卡通”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林业  资金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共印40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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