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江南岸沿江风貌带管理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894775 文号:益赫政通〔2016〕7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6-00006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6-06-27 信息时效期:2021-06-26 所属机构:区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浏览量:

  HSDR-2016-00006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资江南岸沿江风貌带管理的通告

益赫政通〔2016〕7号

    为提高城市品位,打造美丽银城,营造和谐、良好的市民休闲健身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赫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强资江南岸风貌带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放牧牲畜、散放家禽。

  二、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采掐花草、践踏草坪绿地。

    三、禁止货运车辆进入风貌带管理区域内资江二桥至新华段进港公路,其他车辆进入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车辆碾压沿线花草树木。

    四、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违章搭建棚亭、摆摊设点。

    五、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倾倒垃圾和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区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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