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896173 文号:益赫政通〔2016〕12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6-00010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6-09-21 信息时效期:2021-09-20 所属机构:区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浏览量:

HSDR-2016-00010

关于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的通告

益赫政通〔2016〕12号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全区违法汞(水银)法提金生产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370号)等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关闭取缔全区所有汞法提金生产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6年10月7日前,全区所有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汞法提金生产企业必须自行关闭,自行处置现有产品及原材料,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设施。

  二、逾期不自行关闭的,区人民政府将从2016年10月8日起,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强制关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区人民政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授权赫山环保分局受理举报工作。对举报违法汞法提金企业的首报人员,经查证属实,给予200元的话费奖励。对举报违法汞法提金企业重大污染线索并提供现场证据的将予以重奖。举报电话:4429356。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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