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实施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896177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6〕70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6-01009 签署日期:2016-09-21 发文日期:2016-09-21 信息时效期:2021-09-20 所属机构:区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浏览量:

  HSDR-2016-01009

   

   

   

   

   

   

  

 

  益赫政办发〔2016〕70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

生产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赫山区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赫山区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全区违法汞(水银)法提金生产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砂选矿及汞法提金生产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赫山区依法关闭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区政府办协管环保的副主任、赫山环保分局局长、赫山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环保、公安、安监、水务、国土、工商、电力、法制、督查、监察、信访、宣传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各相关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的行政首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赫山环保分局,由赫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一)关闭范围

  区内已建、在建的非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

  (二)关闭时限

  2016年10月31日之前。

  (三)关闭要求

  巩固2015年整治成效,依法收缴非法黑砂选矿及汞法提金生产企业含汞黑砂原料及剧毒危险化学品,对违规购买及销售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责任人严肃查处,对未采取断电、拆除生产设施设备的违法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关闭。

  四、关闭步骤

  (一)调查核实阶段(9月21日—9月22日)

  以乡镇、街道和龙岭工业集中区为主体,在2015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摸底核实,查清黑砂选矿及违法提金生产企业总数以及当前生产情况。对排查出的所有企业要建立台账,予以登记造册和分类梳理。

  (二)自行关闭阶段(9月23日—10月7日)

  1.镇、村两级上门做好思想工作,力争业主自行关闭。

  2.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依程序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业主自行关闭。

  (三)强制关闭阶段(10月8日至10月23日)

  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龙岭工业集中区为工作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到位的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打击,按照“断电、拆除生产设备设施、清除原料”的标准强制关闭到位,并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防止死灰复燃。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区督查局及相关部门对依法关闭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曝光力度。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要向区内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加大对非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二)设立举报制度。为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区人民政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授权赫山环保分局受理举报工作,举报电话:4429356。对举报违法汞法提金生产企业的首报人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的话费奖励。对举报违法汞法提金企业重大污染线索并提供现场证据的予以重奖。

  (三)加强巡查力度。赫山环保分局环保执法队要明确巡查重点范围,提高巡查频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要划定本辖区巡查的范围和路线,将巡查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网格化”的巡查工作格局,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给环保执法队。

  (四)开展联合执法。由环保部门牵头,有效整合公安、水务、工商、安监、国土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组建取缔关闭汞法提金企业联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动优势,确保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六、部门职责

  在取缔关闭过程中, 各相关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和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赫山环保分局:依法查处非法汞法提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需要进行行政拘留的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跟踪掌握污染动态,并研究制定善后生态恢复方案,指导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组织实施。

  赫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取缔关闭行动过程中的秩序,打击阻挠执法行为,及时受理处置相关部门移送的行政案件。

  区安监局: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而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销售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查处,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区水务局:开展辖区内采砂、采金作业场所调查,依法取缔以采砂为名的采砂金河道作业船。

  赫山国土分局: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严肃查处以采砂名义采金作业行为,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赫山工商分局:查验汞法提金企业证照办理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炼金企业。

  赫山供电分公司:按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协助做好对违法生产企业的断电工作。

  区督查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清查取缔活动,做好取缔关停完成情况的督查工作。

  区监察局: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区法制办:指导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相关法律文书审核把关。

  区新闻中心:为依法关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宣传报道取缔关停的工作成效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区信访局:处理依法关闭行动引发的信访问题。

  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龙岭工业集中区:负责做好前期摸底排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依法关闭工作,做好依法关闭过程中的协调、维稳及善后工作。

  七、经费保障

  区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依法关闭工作顺利开展。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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