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29 10:32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出台《方案》的必要性

1、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防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需要。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严重,传染性极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方案》共四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原则,通过采取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加强病例监测、规范处置流程等措施,实现医务人员零感染、重症患者零死亡、聚集性疫情零发生的目标。

2.明确职责分工。

区卫健局牵头组建区传染病防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指导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信办、赫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督查局等部门各司其职。

3.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二是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三是规范疫情防范和处置;四是加强健康教育和舆情管控;五是有效预防医院内感染。

4.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资金、物资保障;三是加强技术保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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