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助理袁建尧就《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贯彻实施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4-11-25 09:26 信息来源:法制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服务型政府“做正确的事”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下称《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29日,省长助理、省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领导小组组长袁建尧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

行政体制改革方向

问:《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过去,我们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而公共服务“不足、不均、不便”等问题比较突出。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并作出了明确部署。

要切实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就必须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服务法治化。为此,2010年4月16日,时任省长的周强同志主持召开《规定》起草座谈会,亲自启动《规定》的起草工作。随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等领导同志,多次研究部署起草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就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四大家”领导同志对《规定》的制定进行了指导,并对其内容进行了审阅。经过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长达1年的艰苦努力,今年5月11日,《规定》正式出台。《规定》探索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第一次将政府服务的责任刚性化、政府服务的内容法定化、政府服务的机制制度化,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

问:《规定》的贯彻实施,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规定》的贯彻实施,具有5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无论是坚持以人为本,还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政府服务。政府既要为社会成员的福祉提供公共服务,又要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管理服务。政府服务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是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抓《规定》的实施,就是抓民生。政府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大“蛋糕”;也要加强公共服务,着力分好“蛋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做大“蛋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分好“蛋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和关键。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在服务和改善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相比,政府服务不足、不均、不便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出台、施行《规定》,目的就是通过政府服务的法治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是有利于推进“法治湖南”,加快建设“四个政府”,即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法治湖南”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四个政府”,是徐守盛省长在今年省人大会上作出的承诺。《规定》的贯彻实施,既是《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2008年出台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目的是要解决政府“正确地做事”的问题。《规定》的实施,是要解决政府“做正确的事”的问题。

四是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去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四化两型”建设的奋斗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转变行政方式,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建设“四化两型”社会,要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民生改善为着力点。《规定》的实施,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实现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

五是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出台、实施《规定》,是我省优化法治环境一个重大举措。《规定》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改善政府管理服务,包括提高办事效率,下放管理权限,减少审批项目,搭建服务平台,优化运作方式。《规定》的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我省发展环境,提升我省发展的软实力和长远竞争力。

5大创新彰显以人为本理念

问:《规定》主要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创新了政府服务制度。《规定》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政府规章,全面规定了政府服务的原则、主体、内容、平台、保障、监督管理和责任等,建立了一套规范、公平的政府服务运行制度。

二是创新了政府服务观念。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明确政府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包括社会管理服务、市场监管服务和经济调节服务,公共服务包括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14项服务内容。

三是创新了政府服务方式。第一次就建立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求助服务四大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专门规定,并对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公开,也进行了专门规定。

四是创新了政府服务机制。第一次从立法上明确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五是创新了政府服务的监督制度。建立了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服务的监督;建立了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

重点抓好5项工作

力推《规定》贯彻实施

问:良法重在实施。省政府将如何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

答:《规定》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又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步骤地稳步向前推进。前一阶段,全省各地各部门为贯彻实施《规定》做了大量而扎实的准备工作。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颁布实施,在全国来说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意义十分重大。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与我们当前建设法治政府密切相关,各地要统一认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要认真领会服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加强服务、规范服务、强化服务监督,努力改变过去政府提供服务不均、不足、不便的问题,使政府服务利民、惠民、便民的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要按照省政府贯彻实施文件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监督问责,逐步改变政府服务“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抓住重点创新突破。要结合各地实际和当前的工作重点,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为基础,做好基层服务平台创建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落实行政首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和经验。

 

(来源:湖南日报   2011年9月30日 本报记者 李军 陈勇 通讯员 郑礼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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