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DR-2013-01012
益赫政办发〔2013〕25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堤防管理活动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赫山区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赫山区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区堤垸防汛通道畅通,巩固堤防建设成果,全面实现堤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2〕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堤防工程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创新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方法,夯实管理基础,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保障有力的堤防工程管理体系,为全区防汛抗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2012年-2014年)努力,全面提高全区堤防管理水平,达到省水利厅及市水务局相关堤防管理要求的标准,争创省、市先进。
三、管理范围
全区堤防管理范围包括烂泥湖垸、永申垸和新安垸的资水、志溪河一线防洪大堤,烂泥湖撇洪河、六十里长冲河、侍郎河、泉交河、王田?河、沧水铺河、谭家桥河二线防洪大堤,兰溪河、张芦渠、围山渠、镜明河、白萍湖、鹿角湖、东烂泥湖的内湖渍堤等。
四、管理标准
(一)大堤内外坡比、一二级平台、防汛巡逻路、内外禁脚各项指标需达到水利部部颁达标标准。
(二)大堤堤面平整,形成龟背,无水涵,防汛路面平整。
(三)大堤棱角线分明,堤坡平顺,一二级平台轮廓分明、整齐划一。
(四)堤面及堤身无高杆杂草,无牲畜破坏痕迹。
(五)三碑(里程碑、防汛界碑、禁脚碑)、二牌(标志铭牌、宣传牌)、一卡(拦车卡)、一棚(防守棚)设施完整,无破损。(里程碑1公里一块,禁脚碑500米一块,防汛界碑按具体情况而定)。
(六)大堤内外禁脚(内禁脚距大堤内坡脚50米,外禁脚距大堤外坡脚30米)无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已建或在建工程无垮塌、跌窝等。
(七)每年险情有详细记录,涵闸每年有检修并有完整归档的检修卡,已建工程档案齐整。
五、实施步骤
整体步骤是“一年打基础、两年促变化、三年见成效”。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1月至12月)
召开宣传动员会,发放、张贴宣传标语,出动车辆上堤宣传,设置和维修宣传牌。
(二)第二阶段:清整堤防(2013年1月至4月)
清理堤面、堤坡和堤脚的高杆杂草、乱堆乱放物质和堤脚、护堤地、禁脚范围内的改建或新建违章建筑物,保证闸门及启闭机螺杆运行正常,更换损坏止水橼皮等,达到堤面畅通的目的,保证汛期防汛督查和防汛物资运送的正常运行。
(三)第三阶段:执法检查(2013年5月至8月)
集中力量打击堤面、堤坡乱堆乱放、植树、种作物、铲草皮、取土、爆破、埋坟、新开码头等危害堤身完整安全的行为,依法整顿或拆除禁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
(四)第四阶段:资料整理(2013年9月至10月)
对汛期出现的险情进行相关检测,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秋冬修水利建设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在建及已建工程的维护、保养。按省、市要求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特别是建立详细的建筑物及重点险工险段的档案(含影像资料)。
(五)第五阶段:检查评比(2013年11月上旬)
由区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堤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每年度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堤防管理工作实行评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精简高效、事企分开、运转灵活的管理体制,明确堤防工程产权和管理权限,健全运行机制。
(二)建立健全堤防管理单位岗位责任、防汛值班、工程质量检查、群管专管结合、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并设立符合要求的档案室,做到随时可以查询。
(三)拓宽堤防工程管理经费渠道,形成堤防管理长效机制。争取区财政每年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堤防工程维修养护“以奖代投”资金用于堤防管理,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四)积极推行群管专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4千米配备1名堤防专管人员,每2千米配备1名群管人员。
(五)分段落实汛期堤防和穿堤建筑物上堤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巡查,并完整准确填写检查记录。非汛期,各堤防管理单位要开展不定期除草清障等日常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卫生、林业、公安、国土、环保、供电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区堤防管理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水利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抓实抓好堤防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水管站每年要有专题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努力营造堤防管理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堤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建立信息交流和反馈制度,定期反映各地堤防管理工作情况,有效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