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赫山区兰溪河、志溪河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15:50 信息来源:区委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各单位: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大兰溪河、志溪河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切实改善两河水质,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赫山区兰溪河、志溪河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  辉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凯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小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夏  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陈维民  益阳沧水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田建强  龙光桥镇党委书记

  姚四清  区纪委副书记、区优办副主任

  彭志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

        胡志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顺章  区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邓水利  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健前  区工信局局长

  陈  劲  区财政局局长

  刘成良  区住建局局长

  徐智敢  区水利局局长

  李新华  区农业局局长

  杨拔群  区林业局局长

  高令军  区商务局局长

  罗铁钊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谭正祥  兰溪镇党委书记

  何建华  新市渡镇党委书记

  李国钦  泥江口镇党委书记

  唐   韬   赫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汤尚年  赫山环保分局局长

  刘建华  赫山供电局局长

  李备战  赫山工商分局局长

  李平华  朝阳工商分局局长

  黄志刚  赫山地矿分局副局长

  胡传玉  赫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青年路原水利局二楼,由彭志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启根、刘汉良、刘立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人事异动,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人员变动情况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