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赫山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 10:25 信息来源:区委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各单位:

  现将《赫山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赫山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破解我区干部队伍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创新举措不多等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和激励全区人民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变革、勇于创新,以创新的理念、创造性的工作,加快推进全面小康赫山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办法所称工作创新,是指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新体制、新机制等。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各部门。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评选的对象、条件、程序等全面公开,接受各层面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二)创新性原则。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体现首创精神,包括原始性创新、继承性创新和应用性创新。

(三)效益性原则。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得到评选领导小组认可。

(四)示范性原则。申报项目应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可运用于全区相关领域。

三、申报条件

对赫山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创新性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列入工作创新成果评选范围。

(一)冲破禁锢,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性地解决难点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二)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创出一流实绩,打造市级以上工作亮点的。

(三)市级以上(含,下同)主要领导批示推广经验的。

(四)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或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书面肯定并予推广的。

(五)被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报道推介,并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

(六)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并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的。

(七)有其他创新成果,并被评选领导小组认可的。

四、评选程序

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1次,按照年初申报、跟踪考查、年终验收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工作创新项目需于项目实施前向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申报,并向区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原则上不迟于当年5月。

(二)跟踪考查。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跟踪考查。

(三)考核验收。参评单位于当年的12月20日前向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评审表》(附件二),并附1500字以内的简介材料,各一式三份。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上级奖励证明材料须一并提交(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的成果进行审核后,报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初审,提出拟奖项目。

(四)拟奖公示。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奖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公示。

(五)呈报审批。公示完毕后,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奖项目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奖励办法

(一)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由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二)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

(三)工作创新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奖励、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成立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由贺辉同志任组长,邓正安、黄劲、张剑辉、杨柏森同志任副组长,周飞明、王兆铭、杨永忠、罗晓皓、李恩念、胡佐颂、杨凯波、周太强等同志为成员(如有人事异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申报单位的工作创新开展情况;评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委办公室,由杨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对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已获奖的撤销奖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参与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由区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2、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评审表

 

 

 


附件1

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实施范围

 

启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实施范围指创新项目推广范围,分本单位(系统)、区、市、省、国家五级。

 

附件2

赫山区工作创新奖项目评审表

项目名称

 

参评单位

 

联 系 人

 

实施范围

 

联系电话

 

 

 

 

区评选领

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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