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30 17:11 信息来源:区活动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单位党组(党委),区委各督导组:

  为认真扎实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我区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四严四联转作风树形象”、“四抓四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准”、“狠”、“韧”的工作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四风”突出问题,真正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四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使专项整治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区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谋划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4月上旬)。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市委确定的36项专项整治任务,并结合赫山实际,查找和确定其它专项整治重点,科学制定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省委、市委、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每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并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前期已经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的问题,重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容易反复的问题,要继续抓、持续改;对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相对复杂和历史遗留问题,重在强化措施、全力攻坚,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对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重在立足当前治标、长远治本,以查处典型案件为重要抓手,注重完善相关体制和机制,确保在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所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都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

  2.整治落实阶段(2014年4月中旬―7月下旬)。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子方案的实施。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区委督导组,督促全区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指出的典型现象、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反面典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3.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8月上旬―9月)。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评估不合格、不达标的,责成问题单位重新、限期进行整改。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就继续深入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治任务的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围绕持续推进整治、防止反复反弹,适时组织进行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结合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上级出台的制度规定和我区专项整治的实际情况,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中央、省委、市委规定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在前段精简会议的基础上,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和市里有关文件,抓紧制定出台《赫山区区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赫山区区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确保2014年全区性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

  牵头区级领导:杨永忠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负责人:何建华

  配合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同时,督促引导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2014年区委、区政府层面下发的文件数量比整治前减少20%以上。

  牵头区级领导:杨永忠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负责人:何建华

  配合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区本级和区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保精简50%以上,对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长效机制,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扎实整改授牌晋级、“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蔡秋良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抓紧制定出台《赫山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巩固清理成效,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区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区委常委会决定;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牵头区级领导:杨永忠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何建华、蔡秋良

  配合部门:区编办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区级领导:周飞明

  牵头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人:李新华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督查局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搞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的采编人员。

  牵头区级领导:杨凯波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杨小谷

  配合部门:赫山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益阳广播电视台赫山记者站

  (7)切实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牵头区级领导:周飞明

  牵头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人:李新华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督查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区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区直部门股室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牵头区级领导:彭小平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负责人:陈庆祥

  配合部门:区审计局、赫山物价分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编办;负责人:陈泽义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政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在前段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测评和开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优办;负责人:蔡秋良、姚四清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赫山物价分局、区督查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抓紧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的暂行规定》。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查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人:陈劲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

  牵头区级领导:周飞明

  牵头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人:李新华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牵头区级领导:杨凯波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杨小谷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文联、益阳广播电视台赫山记者站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牵头区级领导:马慧

  牵头部门:区经合局、区财政局;

  负责人:高志荣、陈劲

  配合部门:区审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5)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赫山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益赫办发〔2013〕2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人:陈劲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赫山公安分局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统筹整合办公用房资源。

  牵头区级领导:杨永忠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

  负责人:何建华、蔡秋良、陈劲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督查局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5年内全区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区督查局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检查整改情况。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蔡秋良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督查局、赫山国土分局、赫山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区级领导:罗晓皓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刘天华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人:陈劲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人:陈劲

  配合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能安排考察性出访,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区级领导:罗晓皓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刘天华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经合局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在认真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人:陈劲

  配合部门:区审计局

  6.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2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认真落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39号),结合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区级领导:黄劲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区编办;负责人:曹杰林、陈泽义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

  (2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39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罗晓皓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刘天华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

  7.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5)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蔡秋良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龙岭工业园、赫山环保分局、区住建局、赫山国土分局、区经合局、区两型办

  (26)坚持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唯票选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唯票选用干部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罗晓皓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刘天华

  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统计局

  8.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7)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陈国良

  牵头部门:赫山国土分局、区住建局

  负责人:何立林、刘成良、彭诚兵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赫山公安分局、区征补办、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

  (28)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牵头区级领导:彭小平

  牵头部门:区经管局;负责人:胡再保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委农村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移民局

  (29)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区级领导:胡佐颂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李建田

  配合单位:区委610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赫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30)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区级领导:李恩念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负责人:夏永?

  配合单位:区监察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国土分局、区住建局、赫山道路运输管理所、赫山公路管理局、赫山农村公路管理所、区水务局、赫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31)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湖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晏斌

  牵头部门:赫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向建军

  配合部门: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赫山工商分局、赫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32)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坚决纠正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区级领导:陈国良

  牵头部门:赫山环保分局;负责人:汤尚年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赫山国土分局、区住建局、赫山工商分局

  (33)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管办评分离等改革;着力解决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

  牵头区级领导:马慧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负责人:陈维国

  配合部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赫山物价分局

  (34)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牵头区级领导:马慧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负责人:杨拔群

  配合部门:赫山公安分局、赫山物价分局、赫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赫山工商分局

  (35)坚决整治招投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赫山实际,着力解决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法违规核准招投标事项、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不按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中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小送大的问题,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牵头区级领导:王兆铭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负责人:刘望高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36)坚持整治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益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实施办法》(益办〔2011〕67号)和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机制、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牵头区级领导:彭小平

  牵头部门:区经管局;负责人:胡再保

  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经管局、区委农村部

  (二)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

  (1)政令不畅专项整治。强化政治意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与中央、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坚决制止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现象。强化执行意识,对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明顶暗拖、阳奉阴违,坚决消除政令“中梗阻”现象;对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认真落实,如期如量如质完成,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牵头区级领导:杨永忠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何建华、蔡秋良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督查局

  (2)作风不实专项整治。各单位第一位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为干部群众工作作风首问责任人,接待群众要热情,听取陈述要耐心,思想工作要细心,处理问题要迅速,情况上报要及时,不准轻视冷漠,不准敷衍塞责,不准相互推诿,不准擅自扣压,不准违反程序,不准久拖不决,不准徇私舞弊。对群众工作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牵头区级领导:黄劲

  牵头部门:区督查局;负责人:姚四清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作风办

  (3)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优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施工环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阻挠工程,重点解决村民强行参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重点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牵头区级领导:唐文华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赫山公安分局、区优办

  负责人:李建田、姚四清

  (4)乡镇“走读”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乡镇干部要常下村组、常入农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工作日以及双休日、节假日,各乡镇每天安排1名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在乡镇机关带班、住宿,并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关干部值班、住宿。

  牵头区级领导:罗晓皓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刘天华

  配合部门:区督查局、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作风办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组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共同商定专项整治子方案,并于6月10日前将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组。另外,从6月开始,各牵头部门每月26日前还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整治组联系人:徐亮,联系电话:13907370820,赫山实践活动整治群QQ:165703533。赫

  2.要严格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月28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组(联系方式同上)。践活动整治

  3.要坚持开门整改。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赫山电视台、赫山公众信息网、赫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上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各单位要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配合市里扎实开展电视问政活动。要及时宣传推介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惩处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

  4.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导把关,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要坚持“带点”控制,严格把关,对要求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要求9月底全面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专项整治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效果不明显的,不得进行总结评估。

  5.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约谈领导、发督办函、专题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督办之后拒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边改再犯的单位和个人,要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领导进行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对专项整治情况和整治效果的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规违纪者,要及时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 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