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政人〔2015〕4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何亚飞辞去公职的批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何亚飞辞去公职。
2015年3月18日
抄送:区委,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