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09:31 信息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浏览量:219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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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持续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高质量检察工作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助推清廉赫山建设。加强监检联动,挂牌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建立健全“案件会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把关实质性前移,共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清理整治腐败滋生土壤。自今年侦查权下放试点以来,办理全市首例由基层检察院独立侦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现已提起公诉。

  (二)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一是高质效办理行政案件。今年来,区检察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24件,其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8件,制发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19件。二是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积极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138件。开发“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大模型,有效实现检察意见精准监督。联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办理反向衔接案件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与区法院执行局联动,重点监督新业态从业、收入不高、生活困难人员的非诉执行争议案件。如针对涉网约车、非法营运等案件,促成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达成执行和解,共减免加处罚款28500元。

  (三)强化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一是高质效办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今年来,区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0件。如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主动作为,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二是对经过磋商、检察建议、公告等程序仍未整改到位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三是推动大数据监督模型赋能行政公益诉讼。在开展“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行政公益诉讼专案工作中,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某行政单位存在未依法征缴利息税情形,及时立案督促该局履行税收征收监管职责,依法追缴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缴滞纳金共计3万余元。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在民间借贷利息执行案件中构建“纳税前置”程序,积极推动建立“税务-法院-检察院”三方关于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协作机制。

  (四)助力区域依法、系统、源头治理

  积极构建“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检察监督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今年来,针对社会乱象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如针对生猪私屠乱宰现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灵活开展上门检疫检测,真正做到执法为民。针对低保资金监管漏洞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确保低保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体,维护社会公平。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创新开展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等形式以案释法,面向家长开展2次、面向教师开展8次、面向医护群体开展1次。二是跨部门协作深入校园、企业、社区、村镇等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如联合烟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等多家单位,开展禁毒、反电诈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防性侵、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进校开展普法宣讲65次。

  二、检察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赫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浩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先进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矩阵。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交流、在线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中以高质量办案推动高质量法治赫山建设。三是完善内部把关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规定,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制度、涉黑涉恶案件上级院把关及抗前请示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等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监督线索来源渠道较窄。群众对行政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知晓度不高,且赫山区法院非行政集中管辖法院,依申请监督案件数量较少,导致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不多。今年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过多,占据行政检察部门大部分办案精力,除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外,其他行政案件数量较少。

  二是行政监督质效不佳。少数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意见后只是进行程序性回复或者应付性回复,未能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如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行政机关对检察意见的回复数显著低于本院检察意见提出数。目前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138件(已经送达135件)中,已到回复期限121件,但仅94件收到回复。

  三是行政监督方式需精进。部分干警办案未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督要求,监督较侧重案件处理过程,而缺乏纵深推进,忽视后续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的跟踪落实,监督深度不足。信息化技术赋能检察监督需进一步推进,现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还存在缺乏全局性统筹、内部“沉睡数据”整合运用率不高、外部关联数据共享融合平台不完善等问题。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聚力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提高发现监督线索的灵敏度。密切联系法院、司法局及相关行政机关,充分发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加强律检联络,充分挖掘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力求拓宽行政检察监督范围。

  二是大力强化监督效果。建立健全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的跟踪落实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整改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如持续关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回复情况,及时督促行政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回复处罚情况,对未及时采纳检察意见的,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漏洞和短板,严格落实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要求,持续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三是倾力提升办案精细度。加强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办案精细度和质效。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推进数字检察赋能,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检察人员信息化时代素能,从根本上提升行政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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