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履行医疗保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领导。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局核心地位,构建了由领导班子全员参与的基金监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协同抓、各股室具体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党组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始终,把法治工作纳入重点规划,制定详细计划与精准措施,明确责任股室,强化督导问责,定期听取汇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法治建设稳步前行。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周晖同志严格遵循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全方位统筹依法行政与普法工作,对关键任务亲自谋划、督导落实。积极开展职责自查,将履职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与述职范围,以“关键少数”引领法治建设“最大多数”,推动医保法治工作纵深发展。
(三)汇聚各方资源,夯实建设支撑。坚持人才与经费“双轮驱动”,充实优秀年轻干部至执法一线,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加大经费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办公终端等装备,全力保障各类专项检查、执法培训等费用支出,为医保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后盾,护航法治工作行稳致远。
(四)依法履行职能,全面落实责任。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利用“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实现消费提示、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服务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做实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构建“区乡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二是聚焦专项整治,由区内全面监管向区外协同监管延伸。通过组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提请上级检查等方式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检查,实现了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100%。2024年,实现610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全年开展专项行动13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14家次,行政立案15起,责令整改医药机构214家次,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医务人员55人,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家,取消门特定点医药机构14家;追回医保基金614.65万元。有力促进了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提升了基金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全方位推动法治宣传。将普法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通过采取“线上线下”传统与创新结合方式,全面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构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打击医保欺诈骗保法治环境。
(五)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制定完善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了《基金监管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监管检查规程》《益阳市赫山区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暨DIP现场检查方案》等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权限,将涉及的法规予以明示,要求干部职工依法按章管理,认真落实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清理等管理流程,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加强对文件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评价,针对问题作好修改、废止、解释、制定配套制度或改进管理方式。
(六)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文明行政。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医保局制定《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三项制度,推动依法行政与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二是强化部门执法协作。高度重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我局在编人员29人,已取得执法证人员25人,年内参加学法考试27人。
(七)依法化解纠纷,有效维护稳定。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投诉处理工作,不懈怠、不敷衍,按时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参保问题,认真作出处理答复,回应好参保人每一件投诉。2024年以来,共受理热线电话和群众电话372件,其中建议7件、投诉4件、咨询361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针对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认真调查、综合施策、化解矛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今年办结网上信访及群众实名举报、来访信件宗,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深度不够。参保群众对医保法规的模糊认知,直接影响其参保、就医行为的规范性和权益的有效维护。例如,部分群众不清楚哪些医疗费用属于报销范围,在异地就医时因不了解备案和报销流程,导致自身利益受损,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误解,阻碍医保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二是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力量的薄弱使得医保基金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一些医疗机构和个人的骗保行为不能被及时察觉,导致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流失,不仅损害了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削弱了法治政府建设在医保领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人员的不足和能力的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医保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处理复杂的医保法律事务,如医保报销纠纷、基金监管执法等方面,难以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容易出现法律漏洞和执法失误,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宣传方式和资源有限。医保政策法规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多样化、精准化的宣传手段来阐释清楚。然而,现有的社区宣传和窗口讲解往往受限于时间、空间和人员精力,无法深入、细致地为每一位参保人答疑解惑。同时,宣传资料的制作、宣传活动的组织等都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持,资源的短缺使得宣传工作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无法满足群众对医保法规知识的需求。二是监管难度较大:医保领域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监管工作的艰巨性。众多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分布在各个区域,参保人群体庞大且就医行为分散,这使得监管对象数量众多且情况各异。加上骗保行为不断演变,手段越来越隐蔽,如虚假病历、串换药品等,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有效识别和查处,对监管技术和人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而目前的监管力量和手段尚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复杂多变的形势。三是人才吸引力不足。医保法治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医保业务知识,但在薪酬待遇方面,与金融、互联网等高薪行业相比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到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投身医保领域。同时,在职业发展路径上,可能存在晋升渠道狭窄、培训机会有限等问题,使得现有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不足,难以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中人才队伍的支撑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中并单独成段,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责任。主动部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同时要求各股室部门提高站位、主动认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二)强化教育,锻造法治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党组带头学。今年以来,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培训全员学。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法律等列入干部培训和“三会一课”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行政处罚裁量权专题研讨课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坚持线上常态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湖南干部在线培训平台等线上学习平台,要求干部职工常态化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指示精神和“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逐渐形成良好的学法习惯,营造全局上下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监督,督促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与法治政府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制约监督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挂钩。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关键性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制度,按季度落实好“一岗双责”情况自查,将日常监督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为服务大局提供强力纪律保证。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各类自查,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推动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强普法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重要领域、重点场所的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带领全局上下力争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建立“法治医保”。
(一)持之以恒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践行“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持之以恒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细化分解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紧扣“法治化”导向提升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效能,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推动服务项目整合,数据共享发展,提升医保智能管理和监管水平。
(三)持之以恒推进提质增效。深化行风作风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水平。平稳推进年度转换和零星报销高峰;完善“党员先锋模范岗”“15分钟医保服务圈”“互联网+医保”机制,常态化推进“党建+队伍”打造医保铁军,以“党建+服务”强化利民便民、以“党建+监管”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以“党建+保障”践行人民至上、以“党建+改革”提升医保质量的“1+5”医保党建品牌,引领医疗保障领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四)持之以恒践行医保为民。优化医保经办方式,提升经办效率,持续提高群众待遇,持续扩大“双通道”用药范围,落实罕见病用药保障。关爱特困群众,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预警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兜住底、兜好底”。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宣传医保惠企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医保各项服务,确保医疗保障水平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