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积极开展示范创建,今年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位列全市第一。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抓实政治引领,党政同责全面落实。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区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以区委书记任主任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法治政府建设、复议体制改革、“八五”普法、全面依法治区及考核评估奖惩等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二是注重学习,提升能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4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上级部署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土地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规条例。完善学法考法制度,2021年全区参与学法考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634人。三是严格考核,压实责任。明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法治建设考评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定,先进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进行表彰。四
是坚持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区人民政府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
(二)抓牢优质服务,依法履职全面到位。一是助力乡村振兴,纵深推进简政放权。2019-2021年间,向乡镇、街道赋权5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此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以服务前移或帮代办形式向村下放事项31项,其中村级直接办理的事项26项。开展公民个人事项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化办理,2021年,我区63项基层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门式就近办理。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4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目录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二是提高服务质效,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优化“新生入学一件事”,通过流程再造、信息共享、一网服务等方式,精简材料9项,实现新生报名“一键”申请、不见面审批,打通服务家长学生“最后一公里”;优化“出生一件事”,组织卫健、公安、医保、电信等部门进行会商,紧密协作,在医院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可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医保参保等“一网”通办,在全市率先推行“出生一件事”服务新模式;大力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
通过易拉宝、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展台、播放宣传片、现场解读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将服务更好送到家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园区赋权“回头看”,通过“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的运行模式承接省级下放权限,实现“园区事园区办”,2021年为58家园区企业代办业务74余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2021年,区本级2321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中,302项实现了当天即办,占比13.1%。网办深度二级(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以上的事项达100%,其中网办深度三级(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以及一次办结)以上的事项2238项,占比96.42%。三是坚持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公布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946项,事项目录、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办理流程等均可网上查询。公布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3项、涉企收费清单12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清理证明事项93项。全面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2021年“好差评”一体化平台办件评价满意率达100%,其中非常满意为98.17%、满意为0.01%、基本满意为1.82%。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企业
设立登记平均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区19个单位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工作。四是规范文件管理,不断推动良法善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1年,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共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21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做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报备率100%。一般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政府文件合法合规。法制审核共审查各类文件、处理法律事务98件。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全区110余件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违反民法典等专项清理和常规清理。全力保障公众参与度。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26次,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上百条。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抓好机制建设,法治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先后出台《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管理办法》等文件,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2021年,区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起以政府法制审查机构主导,法制审核人员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对29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覆盖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深化执法体制改
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区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执法文书全面上网公示。从严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查。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区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500多件,确保重点执法单位装备配备到位,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基本实现“一支队伍执法”。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按照《益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指导意见》,从全区33个行政执法单位所办行政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60份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通报,2021年全区执法质量明显提升。三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严格清理执法证件,目前全区1098名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录入“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四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区1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持续优化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212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一对一”为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在全市率先创设民法典专题法治公园,全区创建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漫画墙绘等特色法治宣传阵地100余个。近两年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主题宣传活动180场次,发放宪法和法律宣传资料24万余份(册),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六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21年,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2342件,预防重大矛盾纠纷4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个和驻法院(庭)调委会1个,劳动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仲裁机制有效运行。及时办理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和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均实现100%。
(四)抓严内外监督,权力制约全面规范。一是政务公开不断加强。完善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政府预决算公开、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公开。2021年,全区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18件,其中书面答复119件,网上回复99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申请人满意率达100%。二是民主监督不断加强。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
民主监督。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8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坚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21年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共计29件,其中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27件,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均做到有诉必应、积极答辩、按期出庭。四是复议监督不断加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复议受理渠道畅通,复议队伍优化配置。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8件,已结案53件(其中不予受理0件、维持原行政行为6件、驳回复议申请2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3件、未补正或撤回申请终止17件)。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行政纷争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审计监督不断加强。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2021年,全区共完成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项119个,出具审理意见书75份,提出审理意见217条,查处主要问题金额23675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线索6条。六是执法监督不断创新。根据《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区长牵头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事项;完善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统计、持证上岗、裁量权基准、“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集体讨论、备案、案卷评查、出庭应诉、法律顾问、行
刑衔接、责任追究等16项行政执法基本制度,率先在区县建立起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少数部门负责人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年度报告制度。
(二)社会矛盾化解有短板。行政争议呈增长趋势。政府通过调解、诉讼、复议等途径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但仍有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重复信访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个别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虽然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但仍有少部分决策承办单位办理决策事项程序不规范,存在征求公众意见不充分、提交集体决定前未经法制审核、决策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区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中央、
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不断巩固拓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全面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聚焦交通、城市管理、环保、农业、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加强人员配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确保综合执法高效规范有序展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考录公务员注重引进法治人才,加强新招录公务员法律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三)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参与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
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制审查落地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政府新闻发言人等制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充实壮大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