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水利部水资管〔2025〕87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
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利用,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洗车场取用水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5〕87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洗车场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全区从事洗车服务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洗车连锁店、加油站内洗车场)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排查整治其他经营主体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整治内容
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水资管〔2025〕8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的洗车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并根据洗车场经营主体名录,结合取水许可台账、公共供水用户开户台账等数据,逐一核实洗车场取用水情况,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送区水资源事务中心汇总(联系人:益阳市赫山区水资源事务中心卜朝军;联系电话:18073769090)。
(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
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私自将物业用水、生活用水等公共供水水源用于特种行业,改变取水用途;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和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的洗车场经营主体。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要将整治行动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全力推进整治行动。对于整治有力、打击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对执法监管履职不力、发现问题线索或者接到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应该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不移交、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推诿执法等执法监管不作为行为,以及执法监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1.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证照、取用水量、用电量、税费等信息的数据比对分析。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反映信息,以及日常监管信息,实现及时推送,快速共享。
2.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对洗车场所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建立宣传监督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宣传、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取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鼓励公众对洗车行业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举报,区水利局要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4.切实营造依法依规取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