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规范赫山区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文件依据
1. 《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
2. 《益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益科字〔2022〕11号)
3. 《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赫政办发〔2024〕3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 项目组织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赫山区科学技术局、赫山区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职责。
第三章 支持类别
区级科技创新计划包括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等类别。
以上未提及的领域或技术,但属于重大关键技术、工业和产品攻关、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可考虑列入支持范围。
第四章 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六章 结题验收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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