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提高农民田间学校举办质量,根据赫山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要求,我局决定建立一所双季稻农民田间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赫山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田间学校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3年以上,有失信行为及涉黑涉恶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固定观摩培训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试验示范、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农技推广工作。
3.管理规范,建立完善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观摩档案等。
4.围绕主导或特色产业,开展全生育期技术指导与培训,共享技术与经验,每年组织培训、观摩2次以上,不少于60人次。
三、资金投入
(一)资金来源。在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每个田间学校给予2万元补助。
(二)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请申报主体于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主体对公账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示范田租明细等)送至局科教股(联系人:陈辉 15869790775)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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